学术不端的院士应当退出

2014-10-28 10:53 来源:中国青年报 作者:叶铁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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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对中国的院士来说是多事之秋,原铁道部运输局局长张曙光在受审时,坦承索贿2300万元用于运作院士评选,且组织庞大的学术队伍为他代笔专著,震惊了世人。即使这样,张曙光还真的差一点当选院士。

2013年10月,南京大学物理系教授、这一年度的院士候选人王牧,举报同为院士候选人的同事闻海虎学术不端,也引发社会强烈关注。此事虽经中科院调查,却仍未公布结果。

复旦大学王正敏事件,也激起了舆论的强烈反响。

复旦大学学术规范委员会于2013年8月19日发布的调查报告称,王正敏的确在学术论文上存在“一稿多投”、任意编制实验结果、一图多用等问题,属于学术不规范,且在未取得国外著作版权的同意下,对其原著图片采取重新描画的做法,使用了大量插图,且未注明出处,“不符合国际公认的学术规范”。其实,这就是《中科院院士违背科学道德行为处理办法》中规定的“违反科学共同体公认的科研行为准则的行为”。

遗憾的是,最近十多年来,即使出现这么多问题,中国科学院并未公布任何一起处理案例。虽然曾开除过两名院士,但那已是上世纪90年代的事情。

中国科学院院士是国家设立的科学技术方面的最高学术称号,具有崇高的荣誉和学术的权威性。既然是最高学术称号,理应以最严格的标准要求院士,对他们就应该有“道德洁癖”,绝不容忍其学术不端。

中科院也有自己的规章条例,如《中科院院士违背科学道德行为处理办法》就规定,对违背科学道德行为可以采取警示、批评、警告乃至撤销院士头衔的处分。这十多年来,虽然问题频出,虽然中国工程院还内部通报处理过院士,但中国科学院连一起处理都没有。有“污点”的院士,依然高枕无忧。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要改革院士遴选和管理体制,实行院士退休和退出制度。学术不端的院士,理应让他们退出。否则,就是对院士这一崇高的荣誉的伤害。对于院士违背科学道德的行为,公众希望看到的是“零容忍”,而不是现在的“零作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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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王可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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