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这场官司,是过去几年双方学术之争的结果。
连发 10 篇文章,质疑院士代表作造假
2014 年 11 月,还没成为院士的陈发虎以第一作者和通讯作者的身份在 Science 在线发表其标志性成果的论文:
该研究发现史前人类在青藏高原上的活动从短期季节性游猎,到大规模永久定居的漫长过程,该研究揭示出农业技术革新在人类向青藏高原迁移中发挥的关键作用。

该论文第一时间受到新华社关注,相关新闻还出现在中国政府网,并入选「2015 年中国高校十大科技进展」。陈发虎于 2015 年底当选中科院院士,这篇论文也是其代表性成果。

根据吴庆龙自述,从 2022 年 11 月 18 日至 12 月 12 日,他在「今日头条」,「知乎」等平台上陆续发表 10 篇文章,质疑陈发虎的论文缺乏关键证据,疑似造假。

具体而言,吴庆龙质疑陈发虎的论文未展示考古地层学证据,「该论文结论错误且涉嫌操纵证据造假」;并呼吁陈发虎院士公布该研究中的考古地层学证据。
吴庆龙认为,论文宣称选择了地层完整的 53 个遗址展开研究,但正文部分和补充部分中没有公布任何一个遗址的考古地层学证据,这是非常奇怪的。
他认为陈发虎论文的结论完全错误,并且论文涉嫌操纵造假的嫌疑。
为排除该论文证据造假的可能,从 2021 年 5 月以来,吴庆龙曾写下多封群发邮件给兰州大学、中科院学部道德委,要求主管单位敦促公开论文涉及的 53 个遗址的考古地层学证据。他也曾多次直接要求陈发虎和论文第二通讯作者董广辉,请求公布考古地层学证据,但二人却一直没有公布。
原告陈发虎起诉称,吴庆龙的一系列行为持续恶意诋毁原告,侮辱原告,严重扰乱了行业内的学术讨论秩序,并对原告正常工作产生了严重不良影响。
原告诉讼请求包括:判令被告赔偿原告精神损害抚慰金 5 万元,并承担相关维权及诉讼费用;判令被告在其涉案各平台账号上持续 30 日发布不少于 1000 字的致歉声明,为原告恢复名誉。
实际上,早在吴庆龙 1 月 19 日发表于知乎的文章中就有一段申明,表示自己不够成任何名誉侵权,而且还隔空喊话:
「如果你坚持认为这篇公开建议书构成了对你名誉权的侵犯,请向法院提起名誉侵权的诉讼。」
目前有部分文章已被平台删除。
师兄弟在 Science 上的扯头花大战
说起来,原被告双方既然是同行,自然彼此都是老相识。
2016 年 8 月,在北大做博后的吴庆龙以第一作者和通讯作者的身份在 Science 发表论文「Outburst flood at 1920 BCE supports historicity of China’s Great Flood and the Xia dynasty」。

该论文推定了中国史前传说中的一场洪水,将夏朝的开始年代限定在公元前大约 1900 年。这一年代比夏商周断代工程发布的夏朝开始年代大约晚 170 年。
论文发表后,不仅在学术界引起热议,同时也也遭受到多项质疑。其中代表性的质疑以 eLetters 的形式发表在 Science。
而质疑者恰恰是他的师弟,也是陈发虎 2015 年那篇 Science 论文的第二通讯作者董广辉。
随后,2019 年底,已经回到南京师范大学的吴庆龙实名举报兰州大学资源环境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董广辉涉嫌论文剽窃、歪曲引文内容等学术不端行为。
举报内容主要包括三篇论文/短文,其中一篇是董广辉以第一作者兼通讯作者身份在 2015 年 5 月发表在 Science 上的技术评论短文,该文是回应美国华盛顿州立大学 Guedes 博士针对陈发虎 2015 年 Science 论文进行的点评。吴庆龙认为,该文章存在科学诚信缺失和多处歪曲造假等问题。

还有一篇是董广辉作为第一作者兼通讯作者于 2018 年在《中国科学:地球科学》上发表的《喇家遗址史前灾害与大洪水无关》。吴庆龙认为,该论文涉嫌剽窃北京大学夏正楷教授和杨晓燕博士等在 2003 年提出的观点。
值得注意的是,这篇论文恰是董广辉反驳吴庆龙 2016 年 Science 论文的学术研究之一。

吴庆龙的举报信除发往兰州大学外,还发往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教育部科技司。他还要求兰州大学也将举报信转发到教育部、中国科学院、甘肃省教育厅,并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转发到科技部。
2019 年 12 月 25 日,兰州大学纪委、监察处工作人员向媒体表示,已收到相关举报信并报送领导,将按信访规定程序处理,有结果会进行通报。
兰州大学的调查结果还未见分晓,董广辉就已经向吴庆龙提起法律诉讼。
2022 年 9 月 15 日已是「杰青」的董广辉作为原告起诉,称吴庆龙的举报「捏造、歪曲事实」、「诽谤」、「侮辱」、「诬称原告具有『大量造假、篡改等严重不端行为』」、「贬损其名誉」,要求法院判决吴庆龙向其赔礼道歉。在双方均不接受调解后,12 月 5 日正式立案。
该案原定于今年 2 月 20 日下午在兰州市城关区法院开庭审理,后吴庆龙要求延期 30 日开庭审理,并要求组成合议庭在兰州大学公开审理,理由是「坚决抵制某些人在幕后妨碍本案司法公正」。
质疑很多,一一举报?
除了陈发虎和董广辉,吴庆龙还举报了其他人。
2019 年底,吴庆龙实名举报陕西师范大学旅游与环境学院黄春长教授和西北大学张玉柱副教授发表的研究论文涉嫌存在剽窃、学术造假等情况。吴庆龙说,他在大约一年前注意到黄春长和张玉柱疑似存在论文不合规的情况,「涉嫌剽窃、重复发表论文、复发表部分研究数据、成果的证据、学术造假等」。
黄春长很快向校方汇报此事,并写出情况说明,后续官方没有相关调查启动。

黄春长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说,自己承诺所发表的论文没有问题,而且专门提到此前曾发表过与吴庆龙观点不同的研究成果,有过学术争鸣,此次所谓举报材料是「恶意中伤诋毁他人」。他还提到:
南京师范大学教授的吴庆龙则自诩为「黄河上游大洪水-喇家遗址毁灭-夏朝历史的发现者」,对持不同学术观点的学者心怀仇恨,在多个微信群中多次对这些学者进行人身攻击、诬陷诽谤,打击报复。
黄教授提到的学术争鸣,首先是他针对吴庆龙论文发表的技术评论。

还有他作为通讯作者在 2017 年发表于《中国科学:地球科学》的论文《黄河上游积石峡史前滑坡堰塞湖形成年代与发展演变研究》。该论文与此前吴庆龙论文得出的观点相悖。一同被举报的张玉柱是论文的第一作者。

2017 年,除黄春长之外,还有多位学者在 Science 撰写短文以技术评论的形式质疑吴庆龙论文的观点。

对此,吴庆龙也像董广辉一样,在 Science 上撰写短文回应。

写在最后
回想起来,这些发生在 2017 年的这些事情,都属于学术争论的范畴,也都没「出圈」,更没出格。但不知为何从 2019 年开始就变成学术不端的指责。
学术争鸣的事能交给法官来判吗?
北京京师(杭州)律师事务所的徐皓律师告诉学霸君,对于学术成果的真实性,可靠性的质疑,人人都可以提出,仅仅是针对学术成果的质疑和争鸣而发布的文章及邮件并不构成名誉权侵权的行为。在本案中,法官主要论证的是,在这些邮件中是否有对陈发虎本人的侮辱性语言出现,如有则构成损害名誉权行为,至于学术论文的真实性,可靠性等依据只作为本案的辅助性证据,不会影响最终判决的走向。
题图来源:站酷海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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