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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82 位被取消项目申请或评审资格的失信行为责任主体相关处罚信息按程序提交到科技部科研诚信管理信息系统;信息共享,有效实施联合惩戒。具体内容如下:2021 年自然科学基金委监督委员会收到涉及学术不端的投诉举报和问题线索以及主动查处的问题线索共 622 件,目前已办结 451 件。经自然科学基金委监督委员会全体委员会议审议、自然科学基金委委务会议审定,对 292 位责任人和 7 家依托单位作出处理。其中,给予 47 位责任人通报批评,64 位责任人内部通报批评;取消 165 位责任人 1-7 年项目申请资格,永久取消 2 位责任人项目申请资格;取消 6 位责任人基金项目评审专家资格;撤销已获资助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 99 项并追回全部已拨资金;撤销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当年项目申请 40 项;并将上述失信行为责任主体和涉事项目在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中进行标注。2021 年收到有关项目资金使用的投诉举报和问题线索 30 件,目前已办结 20 件。经调查,对违规使用项目资金的项目负责人和依托单位给予相应处理,追回违规使用的项目资金。完成 2020 年度项目资金监督检查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浙江、云南和海南三省 51 家依托单位已反馈整改情况,退还不规范列支(超范围、超预算、个人消费支出等)项目资金。为彰显自然科学基金委净化风气、涵养正气的坚决态度,先后四批次公布 40 个严重不端行为案件的处理决定,其中包括对 45 位相关责任人做出不同程度的处理,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和肯定。将 182 位被取消项目申请或评审资格的失信行为责任主体相关处罚信息按程序提交到科技部科研诚信管理信息系统,实现失信行为信息共享,有效实施联合惩戒。
题图:自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