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旦研究生嫖娼被开除后起诉学校,校方:处分决定证据充分

2022-07-20 17:33 来源:微信公众号 - ShengWuXueBa 作者:生物学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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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复旦大学因嫖娼被开除研究生再度起诉学校,在网上引起了广泛关注。该学生认为自己是一般的违法行为,校方此举处分过重,遂将学校诉诸法庭,要求撤销处分。


7月8日,法院审理了相关案件,并充分听从了辩护双方的意见。法庭称合议庭将对此案深入讨论,将择日宣判。





事件回顾


2020年9月,复旦大学一研究生阿华(化名)在宾馆嫖娼被上海警方当场抓获。考虑到阿华尚还年轻,认错态度良好,最终,阿华被处以行政拘留三日的处罚


2021年6月,警方向复旦大学通报了阿华违法、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况。另外与阿华一同被通报的还有其他两位同学。


2021年7月,复旦大学收到警方通报后,认为学生嫖娼行为违反了该校学生纪律处分条例相关条款规定,遂决定给予三名学生开除学籍的处分。



7月4日,阿华向学校提交了《异议书》。他认为,嫖娼只是一般的违法行为,并非涉嫌犯罪,开除的处分过重且无上位法支持。


9月,校方驳回阿华诉求,并出具了处分决定书给予阿华开除学籍处分。同时,还将三名学生的处分决定以实名的方式在公示栏公示。此举,引发轩然大波。



被学校开除后,阿华不服,以“处分决定程序严重违法,认定事实、法律适用均错误,目的不合法”为由,于2021年10月将学校起诉至上海市静安区法院,请求法院撤销学校作出的处分决定,同时要求对学校学籍管理相关内容进行合法性审查。



2022年7月8日,法院审理了相关案件,并充分听从了辩护双方的意见。法庭称合议庭将对此案深入讨论,将择日宣判。




学生方代理律师称:校方处分不合法


7月8日,阿华的代理律师称,阿华所在的高校对阿华作出开除学籍处分的依据是该校学生纪律处分条例第40条“卖淫、嫖娼,或者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的,给予开除学籍处分”这一条款。


“我们对上述条款是有疑问的,因为它不合法。”律师指出,高校学生纪律处分条例的上位法是教育部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而该规定第五十二条明确指出:学生受到治安管理处罚,情节严重、性质恶劣的,学校可以给予开除学籍处分。



律师认为,涉事学校相关条款删除了“情节严重、性质恶劣”这两个限定词,会导致所有“受行政处罚的学生”被开除学籍,违反了教育部“情节严重、性质恶劣”才被开除学籍的规定。


“事实上,阿华受到的治安管理处罚较轻,不适用教育部‘情节严重、性质恶劣’规定。”律师指出,《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六条规定:卖淫、嫖娼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本案公安机关对阿华作出的是行政拘留三日的处罚,显然已经认定阿华的行为 “情节较轻”。由此可见,涉事学校相关规定明显不合法,“对阿华开除学籍的处分决定事实认定错误”。


此外,律师强调,学校只能对教育部的规定予以细化,不能随意扩大。“情节严重、性质恶劣是评判的一种依据和适用条件,是一个限制范围,说白了,就是学生受到一般的情节不重的、性质不恶劣的治安处罚,学校不用开除学籍。阿华所在的高校校规删除了情节严重、性质恶劣限定,一刀切对受到治安处罚的学生予以开除学籍处分,显然是扩大化(执法),权利明显超过了上位法的规定。”


此外,律师认为,校方将阿华等人因嫖娼被行政拘留而开除学籍的信息张贴在校园内,严重侵犯个人隐私权。




复旦大学:定性准确、处理适当,请求法院驳回当事人全部诉讼请求


学校称,该校学生纪律处分条例第四十条的有关规定与《高等教育法》《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的规定并行不悖,应当予以肯定。另外,学校作出给予阿华开除学籍处分的决定,符合《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和该校学生纪律处分条例的要求,保护了阿华的合法权利,程序正当;同时,学校的处分决定证据充分、依据明确、定性准确、处理适当,应当予以维持,希望法院依法裁判,驳回阿华的全部诉讼请求。




其他人观点


某政法大学博士:


首先,高校对学生作出处分决定,属于行政行为的范畴,应当遵循依法行政的原则,要有法律依据,符合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本案中阿华的行为是否符合“情节严重、性质恶劣”,需要结合案情具体判断。


其次,高校可以在上位法规定的范围内,结合本校实际,对学生的管理和惩戒作出细化规定,这属于教育自主权的范畴。但高校的校纪校规必须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不能与上位法相抵触,否则无效。


某律师:嫖娼在我国既是违法行为,也是对社会性道德、善良风俗的侵犯,无论从法律层面,还是校风校纪、道德评价方面,对于具有嫖娼行为的学生,校方均有权依校规及相关法律规定对违纪学生作出相应处理。但开除学籍的目的是“严肃校纪、教育本人、对其他学生起到警示作用”,且“开除学籍”属于严重剥夺权利的干预。因此,在处罚时需要考虑违法情节轻重,遵守比例适当的原则。


某财经大学教授:我觉得学校依法行政,学生依法维护自身权利,本身就是向法治社会的进步。在校学生嫖娼肯定是不对的,他既然有勇气去嫖娼,也应该有勇气接受其后果。


某媒体人:寒窗苦读数年,因为嫖娼被开除,等于一辈子被毁了。当事人违反校规校纪、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应该受一定惩罚,譬如严重警告或留校察看,用开除惩戒有些重了。


某教育工作者开除学籍有点过了。该学生已被公安部门按照相关规定处以行政拘留三天处理了,已接受了法律制裁,起到了以儆效尤的作用。






对此,网友们也是众说纷纭,各持己见:




题图:网络

编辑: 王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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