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NSFC)与美国国立卫生研究院(NIH)2010年签署的科学合作谅解备忘录和2013年签署的实施细则,双方将于2014年启动联合资助中美两国科学家在HIV/AIDS治疗研究领域开展合作研究项目,具体项目说明和申请要求如下:
一、 项目说明
(一)资助规模:10项左右。
(二)资助强度:NSFC对每个项目平均资助不超过300万元,NIH对每个项目提供相应的资助经费。
(三)资助内容: NSFC与NIH分别负责资助本国科学家的研究经费、为开展双边交流所需的出访国际旅费及国外生活费。
(四)项目执行期限:2016年1月1日-2018年12月31日。
(五)资助领域:HIV/艾滋病领域(HIV/AIDS)(申请代码:H19)。优先资助方向:
● 在细胞、组织和机体水平研究HIV-1潜伏感染的建立及维持的机理;
● 鉴定在抗逆转录病毒药物治疗停止后引起病毒水平反弹的病毒储库;
● 设计基于病毒学、免疫学和细胞生物学的新的治疗方法,达到对HIV病毒储库的免疫控制或清除;
● 开发敏感且定量的测定方法或成像技术,用以测量接受抗逆转录病毒药物治疗的HIV阳性个体身上病毒储库的残存水平;
● 建立在不影响未被感染细胞的前提下,能够特异性重新激活体内潜伏感染细胞中HIV基因表达的方法;
● 针对儿童及在感染早期接受治疗的病人体内的HIV病毒储库和持续存留的研究;
● 在有或无药物滥用情况下,中枢神经系统中的诸如巨噬细胞、小胶质细胞和星形胶质细胞中HIV病毒储库的研究;
● 利用HIV阳性的癌症患者人群开展的能够有助于了解抗癌治疗对HIV病毒储库影响的研究;
● 癌症治疗中采用的诸如骨髓移植等方法对HIV病毒储库影响的研究;
● 短期或长期饮用酒精对HIV潜伏感染的建立与持续存留、潜伏感染细胞的长期维护、潜伏再激活动态的影响的研究。
请注意:1、药物、生物制剂和诊断学的临床试验不属于本指南资助范围。
2、与HIV/AIDS无关的研究不属于本指南资助范围。
中方申请人须选择以上列出的申请代码(H19)填写中文申请书,对于未按要求填写此指定申请代码的申请书,将不予受理。
二、申请要求
(一)中方申请人须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须是正在承担或承担过3年期以上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负责人。
(二)中美双方合作者应有较好的合作基础和潜力,鼓励围绕科学问题开展的合作研究,避免以样品交换为主要内容的合作。
(三)中美双方申请人须就合作进行充分沟通协商,分别向NSFC和NIH提交申请,对于单方提交的申请将不予受理。
三、限项规定
本项目属于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须遵循以下限项规定:
(一)申请人(不含参与者)同年只能申请1项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上年度获得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不包括重点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资助的项目负责人,本年度不得申请本项目。
(二)本项目计入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的人员申请(包括申请人和主要参与者)和承担(包括负责人和主要参与者)项目总数限3项的范围。
(三)关于限项规定的详细说明,请见《2014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
四、申报说明
(一)申报路径:中方申请人须登录ISIS科学基金网络系统(http://isisn.nsfc.gov.cn/egrantweb/),在线填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申请书》(以下简称“中文申请书”)。具体步骤是:
1、选择“项目负责人”用户组登录系统,进入后点击“在线申请”进入申请界面;点击“新增项目申请”按钮进入项目类别选择界面;
2、点击“国际(地区)合作与交流项目”左侧“+”号或者右侧“展开”按钮,展开下拉菜单;
3、点击“组织间合作研究(组织间合作协议项目)”右侧的“填写申请”,进入选择“合作协议”界面,在下拉菜单中选择“NSFC-NIH项目(中美)”,然后按照系统要求,输入依托基金项目批准号,即进入申请书填写界面。
(二)申请书填写要求:中文申请书应与英文申请材料在内容上保持一致。同时,中文申请书填写的本合作项目英文名称须与美方合作者向NIH提交的英文项目名称完全一致。
(三)附件材料:
1、中方申请人除了在线填写提交中文申请书以外,还须同时提交美方合作者向NIH提交的全套英文申请材料的副本,包括双方签字的支持信(Letter of Support)。无此全套英文申请材料副本的,将不予受理。
中方申请人和美方合作者要充分沟通协商,在此基础上填写NIH要求的英文申请材料。该英文申请材料由美方合作者填写,中方申请人应与美方合作者联系,取得其向NIH最终提交的全套申请材料的副本,作为中方申请人向NSFC提交申请的必要附件材料。该英文申请材料将作为双方评审的依据,中美双方资助机构及双方科学家须严格遵守双方相关保密规定。
2、以附件形式提交中方申请人及主要参与者英文学术简历。
3、如必须涉及样品交换问题,中方申请人须获得国家相应部门批准,申报时须附上有关书面批准材料。
4、对涉及医学伦理的研究项目,请提供所在单位或上级主管单位伦理审查委员会的批准书。
(四)申请材料受理方式:
1、电子版申请材料:以上全部材料在线填写和上传确认无误,点击提交完毕后,须经依托单位科研处登陆ISIS系统审核确认后提交。
2、纸质版申请材料:打印一套ISIS科学基金网络系统生成的带有科学部受理号的纸质中文申请书,签字并加盖依托单位公章后,连同本项目指南要求的附件材料一并报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项目材料接收工作组(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双清路83号101房间;邮编:100085,电话:010-62328591)。美大处不直接接收项目申请材料。
纸质版材料应与电子版材料须完全一致,任何一版材料不全的,将不予受理。
(五)申请截止时间:
1、中方申请人在线提交申请书并由依托单位确认提交的截止时间为2014年11月25日16:00(纸质申请材料以2014年11月25日邮戳为最后截止期限)。
2、美方项目申请截止时间为2014年11月21日17:00。
双方申请人应确保各自在项目申请截止日期前提交申请。未按上述时限要求提交的申请,将不予受理。
五、特别说明
NIH的资助对象包括其院外(Extramural)研究人员(指非NIH所属各研究所的研究人员)和院内(Intramural)研究人员(指NIH所属各相关研究所的研究人员)。
NIH对院外和院内人员的申请有不同的要求,并根据美方申请人的身份,分别发布院外或院内两个项目申请指南。美方合作者须按照NIH分别发布的项目申请指南(1、NIH院外项目申请指南链接:http://grants.nih.gov/grants/guide/rfa-files/RFA-AI-14-057.html#_Section_I._Funding; 2、NIH已向其院内人员公布了其院内项目申请指南,该指南内容请参见本中文指南文末所附的英文信息)中的具体要求进行申报。
中方申请人须在申请过程中,除严格遵循本指南要求,同时认真阅读NIH发布的院外和院内项目申请指南的相关要求,全面了解双方的责任和义务。
请申请人认真阅读本项目指南,严格按照各项要求填报申请。未按要求填报、材料不全或提交和确认时间晚于截止时间的申请,我委将不予受理,务请注意。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魏 芹 刘秀萍
电 话:010-62325544;010-62325377
传 真:010-62327004
电 邮:weiqin@nsfc.gov.cn;liuxp@nsfc.gov.cn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双清路83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国际合作局美大处
邮 编:1000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