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说明
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NSFC)与韩国国家研究基金会(NRF)于1992年1月23日签署的合作谅解备忘录,双方每年共同资助合作与交流项目。在此基础上,双方在2014年7月2日召开的中韩基础科学联委会第18次会议上达成共识,商定自2014年起共同资助两国科学家开展合作研究,解决两国面临的共同问题并推动两国科技发展。
二、2014年项目征集说明
(一)资助领域及说明
经双方协商,2014年度NSFC-NRF(中韩)合作研究项目的合作领域为再生医学材料(Regenerative Medical Materials),申请代码为H1820或H1822。
未按要求填写指定申请代码的申请书将被初筛。
(二)资助年限
项目实施周期为3年,2014年批准立项的项目执行期为2015年1月1日-2017年12月31日。
(三)资助经费及说明
2014年的合作研究项目数为2个以内,NSFC对每个项目向中方科学家提供200万元以内的资助经费,其中包括研究经费、召开小型学术研讨会的经费和人员互访的经费。NRF向韩国科学家提供相应的资助经费。
三、申请条件
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管理办法》,申请本项目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申请人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
(二)作为项目负责人,正在承担或承担过3年期以上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
(三)中韩双方科学家之间应当具有一定的合作基础,项目申请应充分体现强强合作,优势互补。
四、限项规定
本项目属于自然科学基金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以下简称“合作研究项目”),遵循以下限项规定:
(一)申请人(不含参与者)同年只能申请1项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上年度获得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不包括重大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资助的项目负责人,本年度不得申请本项目。
(二)本项目计入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的人员申请(包括申请人和主要参与者)和承担(包括负责人和主要参与者)项目总数限3项的范围。
(三)关于限项规定的其他说明,请见《2014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
五、申报要求
为使申报工作顺利进行,请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一)双方科学家需要分别根据本国基金组织的要求,填写相应的申请书。中方申请人须登录ISIS科学基金网络系统(http://isisn.nsfc.gov.cn/egrantweb/),在线填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申请书》(以下简称“中文申请书”)。具体步骤是:选择“项目负责人”用户组登录系统,进入后点击“在线申请”进入申请界面;点击“新增项目申请”按钮进入项目类别选择界面;点击“国际(地区)合作与交流项目”左侧+号或者右侧“展开”按钮,展开下拉菜单;点击“合作研究(组织间协议项目)”右侧的“填写申请”按钮,进入选择“合作协议”界面,在下拉菜单中选择“NSFC-NRF(中韩)”,然后按系统要求输入依托在研基金项目的批准号,通过资格认证后即进入具体申请书填写界面。
(二)中方申请人须填写英文申请书(可从ISIS科学基金网络系统下载),填写完毕后上传添加至中文申请书的“附件”栏中一同提交。
(三)双方申请人须就合作内容及知识产权等问题达成一致,并签署合作协议(协议范本见附件1);中方申请人须将合作协议上传添加至中文申请书的“附件”栏中一同提交。
(四)报送材料:以上全部材料在线填写和上传确认无误后,点击提交,并将系统自动生成的中文申请书(PDF文件)及附件打印。
电子版申请书及其附件须经依托单位科研处在征集截止时间之前登陆ISIS系统审核确认后提交,纸质申请书(含附件)经本人签字、依托单位签字盖章确认后,寄至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项目材料接收组(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双清路83号101房间,邮编100085,电话:010-62328591),亚非与国际组织处不直接接收项目申请材料。
申请人必须保证在线提交申请材料的电子版和纸质版的一致性、完备性。若出现申请材料电子版和纸质版不一致,或申请材料不完整,签字盖章手续不完备等不符合要求的情形,我委将不予受理。
(五)受理时间:中方申请人在线提交申请书并由依托单位确认提交的截止时间为2014年8月28日下午16时,纸质邮寄材料的邮戳应在截止日期当日或之前。
(六)韩方合作伙伴须在截止日期前同时向NRF提交申请。
六、项目联系人
联系人:张永涛
电 话:62325449
传 真:010-62327004
电 邮:zhangyt@nsfc.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