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问题看上去没有道理,但现实生活中,这个又是客观存在的,而且科研经费应该有这部分费用。不过几乎没有哪个来自国家和部门横向科研经费的预算中会明确存在这个支出项目,我知道国内有不少单位明确课题费不可以用于吃饭报销的。如何解决这个问题甚至成为一些科研人员很头疼的问题。我想起一些在国外学习的相关经历,也许对解决这个问题有点启发。
参加过加拿大的一个大型课题的中期交流活动,这个课题是一个大学的教授为首席科学家,多个大学合作的大型基础和应用基础的研究课题,这个课题是围绕多发性硬化的一个有潜力的治疗药物二甲胺四环素(米诺环素)开展的,印象非常深刻的是首席科学家用一句话来描述整个课题的目标,就是希望通过大家的合作研究把二甲胺四环素变成多发性硬化的临床药物。参加这个会议的所有代表的交通和食宿都完全报销外,按照大家的工作时间,还给了一定的补助。这种类型的课题和国内现在的973课题非常类似,我从没有参加过国内的这类会议,不清楚是如何实施解决的。
曾经参加过法国一个合作交流的专业培训项目,每天中午教授带领我们一起参加他们的教授餐厅免费的误餐,类似我们的工作餐,色拉和甜点资助,主菜根据自己爱好点单。每天晚上都是对方请我们到他们指定的几个餐馆吃相对丰盛的法国餐。参加一些机构的学习过程,对方往往以餐会形式请我们吃饭,饭前有自由喝酒的步骤,类型数量都根据自己爱好选择,吃饭一般只喝酒,似乎就是西餐的流行模式。曾经请教过对方如何解决这些费用,他们说都提前指定了预算的,按照规格执行就可以。
在美国学习期间,参加的外地学术会议不多,但老板请外地学者交流时,往往会带领大家一起请对方吃饭,至于如何报销这些费用不十分清楚。每次有一些同事离开实验室前,大家会自费一起吃饭送别,老板和同事的餐费用都自己支付,被送别的人的费用由大家自由凑份子。由于实验室几乎所有人的工作收入都来自老板的科研经费,吃饭包括生活费用自然成为科研经费的一部分。
看看国内的科研经费情况,例如管理比较好的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劳务费只限于研究生,理论上不可以用于吃饭和其他人员的支出,学术交流费用理论上可以用于请人员吃饭,但并不明确,可能最方便是用于外出参加各类学术会议,国际学术交流可以请国外学者来访问,可以支付一定的讲课和住宿费用。这些费用可能是最有可能用于吃饭的,但也相对隐蔽。而许多科研合作项目,对方只可以收取现金,没有发票,这给项目的完成带来许多不必要的麻烦。总之,科研经费中人员费用的比例相对太少可能是这个问题的症结所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