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时刻提醒自己别跟学生争夺第一作者

2013-06-08 21:39 来源:科学网 作者:孙 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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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文章署名问题是一个棘手的问题,制度上确实应该改革,比如现在过于注重第一作者等等。但还有另一个因素我觉得也很重要,那就是科研人员的风范。制度再怎么改革,也不可能出台政策说第一作者和其他作者不加区分。第一作者、通信作者、最后作者在外国也是看重的,只是程度问题。
 
说是风范问题,是因为即使把第一作者的重要性降到极点,对一些人来说,也没用,因为对他们来说只要有芝麻大的利益他们都会放弃道德去争夺的。一个典型的例子是,许多人办假证,例如伤残军人证,目的就是为了免费去公园。为了些许小利而不惜造假,因为在这些人的心中,道德的优先级最低。
 
当前,由于种种原因确实造成了一些科研人员(主要是有职称压力的人)的困境,非常可以理解且令人同情,但并不能因为他们是弱势群体就去抢夺另一个更弱势群体的利益。学生就业、升学等都需要文章,他们是更弱势的群体。就好比民工是弱势群体,但若某些民工为了生计去犯罪、打劫更弱势的群体时,未必值得同情。副教授可以抢学生的第一作者,那学生又去抢谁的呢?如果成果是学生动手做的,第一作者必须是学生,这有什么可争辩的呢?毕竟,发表文章是为了学术交流,作者署名是为了表明谁的贡献大,而不应该主要考虑谁需要评职称、谁需要申请项目,这是一种变了味的发表文章的动机。
 
所以,当我们抢夺了学生的第一作者,还以”为评职称而不得已”来自我开脱,我们是否想到学生初做科研,剥夺他们的劳动成果会对其积极性造成多大打击?当我评上职称,可否想到我的学生尚未成家立业,一篇重要文章可能对他的升学就业起决定性作用?千万不要为自己的道德低下开脱,因为如果那样,那么很多谋财害命的人都会说,我是为了回家奉养老母,不得已而图人钱财。
 
写这篇博文,并不是说我自己就做得很好了,相反,是为了自律,我应该时刻警醒自己。与人为善,尊重别人的利益,永远是不变的道德准则。当我抢夺了学生的第一作者,学生慑于我的强势地位不敢多言,但我敢肯定他背后会骂我的。所以,我对自己说,人生苦短,何必呢,别跟学生抢,还是积点德吧,死后进地狱的概率会小一些。
 
其实,我倒觉得Nature杂志的一些做法很可取。最后把每个作者的贡献写出来。这样,谁真正贡献大,谁是混水摸鱼,就比较清楚了。当然,如果真碰上脸皮厚的,在这一栏造假,非说他自己贡献大,也没辙,说来说去还要我们每个人自律,成为君子,规章制度毕竟都是约束小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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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zhongguox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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