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与过国家自然基金(NSFC)项目评审的都知道它的运作方式,有通讯评审和会审两道门槛。不同的学部和处可能会有3或5个不等的通讯评审专家进行一审,会审(二审)专家的组成人数也不尽相同。此前还会由基金委工作人员进行形式审查,但不涉及标书的科学内容。
尽管NSFC的公正性得到肯定,但仍有诸多需要改进之处。在科学网上有不少有关讨论,也包括我原来的博文,除了比较深刻、系统的修正意见之外,莫名其妙和不切实际的建议也不少。只是不知道这些意见有多少被基金委采纳。
除了经费年年变化,特别是最近三五年时间里的大幅增加外,基金委确实也不断推出一些渐进式的改良措施。不过,既然是吃科学这碗饭的,NSFC就得强调科学精神和原则,出台各种措施不应该像其他政府部门一样拍脑袋决策。比较好的做法,应该是事先适当征询科学家的意见,谨慎考量后出台相对完善的政策,并且事后对效果进行评估。只有那些有价值的新政策才得以保留,整合到今后基金资助的大方针中。
例如今年医学部X处改变了原有的做法,而化学部X处则保留了原来的做法,正好可以做个对比。收到的医学部X处邮件是这么说的:
今年我处共收到各类申请项目xx项,其中面上项目xx项。我们已经组织专家对今年申请的面上、青年、地区基金项目进行了前期的同行会评,筛除了相对较弱的约25%项目。因此今年请您评审的项目资助比例建议控制在60%以内。
这样的结果,就是说建议的项目资助比例为最高45%(60% x 75%),这好像比往年要多。以前不是记的很清楚,大约是三分之一(也有的学部没有建议比例)。还听到过这样的说法,在往年资助率(20%多)的基础上增加20-30%的比例,也就是总申请的约30%进行会评(二审),这与建议的一审资助率大体相当。
因此,二审专家的权限在于多出的这25-30%项目的审批。相比之下,一审刷下60-70%的比率,似乎体现了一审专家权力更大。不过一审专家的分散性(每个项目3-5人)导致每人平均所拥有的权力,还是远远小于集中度高的二审专家。从一个科研人员的角度看,应该有一个相对合理的比例对一审和二审进行分权。目前已行之有年的二审制,虽有也少量抱怨,但赞同者居多,说明这个分权比例基本可行。
不过今年医学部X处进行了大胆的尝试,在原有的一审之前引入了预审环节(非形式审查)。目前还无法准确预料它的效果,但可能会引起一些争议。不过从我已经审的标书来看,经过预审筛选的标书,确实没有特别差的。例如,在我审的标书中,化学部有评为差(D)的,而医学部则没有;整体而言,医学部经过预审的标书,通过比例和评价平均高于没有讲过预审环节的化学部。当然,要对二者的效果进行有效的比较,需要基于有足够大的样本,且对于标书随机分配的情况。我个人的经验仅供参考。
虽然我个人的体会倾向于预审制度有利,这一做法省却了原一审专家花在那些不堪一读的标书上的时间,不过还需要关注的问题是,预审专家的口味是否对一些新颖性较高的申请产生不利影响,特别往年出现的非共识项目。
此外,还需要注意到这样一个事实:有一个预审专家群体在进行NSFC评审的分权,也就是由二审制改为三审制;如果推广,这将是NSFC评审体系的重大改革举措之一。如果确实认为应当增加了这样一个群体,他们与通讯和会评专家的分权比例大约多少合适?按照医学部X处建议的60%评审通过率,原一审专家的权利缩水为30%(刷下75% x 40%),二审专家也相对扩权——如果今年资助总比例仍为20-25%,那么从45%的比例往下刷,和往年从经过一审占总申请30%的项目往下刷,也就意味着二审专家的扩权。如果今年的资助比率提高到35%左右,那么二审专家就没有扩权。但我很怀疑,今年的资助比例能有这么高。
总之,现在政府办事都在讲透明,以获得公众的理解和支持。作为长期与科学家打交道的NSFC更有经验,应该对于一审和二审的打分原则、是否控制资助比例等申请人特别关心的问题,采取公开和透明的方式加以处理。即使由于一些原因暂时不能公布,也应该采取更加积极主动的方式,对科学家群体的呼吁和要求加以回应。这样才能让NSFC真正成为科学家的“娘家人”,而大家也一定会更加支持它的工作。以我为例,NSFC如果做得好,就算让我免费审,我也绝无怨言,保证积极认真参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