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高校分为固定不变的行政等级,其实质是人为地造成一些高校养尊处优和一些高校长期困顿,一些高校“自我感觉良好”和一些高校“先天自卑”。
近日,上海师范大学老校长、高等教育研究专家杨德广在沪上媒体上发表评论,再次呼吁取消“高校等级制”。
杨教授在这篇评论中历数高校等级制所带来的种种弊端,可谓是鞭辟入里,切中肯棨。笔者深有同感,极为赞同其建议。
虽然国内的千余所高校的办学水准、办学规模、办学定位、实际社会贡献度和影响力等从来都不是整齐划一的。其中的差别,或者说实际上的“等级之分”也是明摆着的,但是否因此就非要由教育部门从制度上来一个铁板钉钉、几乎不容置疑、也极难改变的等级划分,这是大可商榷的。
如今的高校,都一一被定位在“985工程”、“211工程”、地方重点高校或地方二本院校乃至第三批次录取高校等。同时,本来根本无须定行政等级的高校,却都无一例外地被分为“副部级”、“正厅局级”、“副厅局级”等不同的行政级别。大概有关部门的领导们以为,这样一来,各所高校似乎都能明白自己的定位和级别,能各安其位、各得其所了。但事实上,由此造成的多种弊端和负面效应,要说有多严重就有多么严重。对此,杨教授早已多次撰文予以揭露和批评,笔者就不再赘述了。
本来,即使是北大、清华这样在全国高教界,乃至全国人民心中都已一致公认的国内头牌高校,也是没有什么“副部级高校”的说法或规定的。但自从上世纪90年代,国家先后启动“211工程”和“985工程”以来,先是北大、清华等国内十所高校被定为“副部级高校”。没多久,在“副部级高校”的大扩容的背景下,20多所综合性高校齐齐荣升为“副部级”。这样一来,只要是所谓“985工程”高校,就一定也是“副部级高校”无疑了。于是乎,副部级高校一下扩容为30多所了。粗算下来,在我国千余所高校的校级领导中,至少已经有近百位领导是“副部级”的。
可以说,从政策和制度的安排上,将我国高校分为固定不变的行政等级的做法,本来就不应该,如今也是完全可以改变一下的。将高校分为不同的级别,按照不同级别享受不同待遇、获取不同资源、得到不同经费等,这一人们现已习以为常的做法,其实质是人为地造成一些高校的养尊处优和一些高校的长期困顿,一些高校的“自我感觉良好”和一些高校“先天的自卑”。
高校等级制既然早已成为铁板钉钉的现实,要想一朝取消了之恐怕也不大现实。考虑到高校等级制实行已久、积重难返的现状,当下,政府主管部门不妨先对高校等级制度所造成的种种显而易见的问题和负面影响有一个较为清晰和全面的了解,然后尽快启动对这一制度的变革。
在实际工作中,我们不妨先作出一些微调,从而多多少少地淡化“高校等级制”,并逐渐地代之以科学的、公正的、动态的制度,进而促成全国所有的高校在某种意义上的“机会均等”,在大致公平的制度安排和资源分配下,开始良性、公平的竞争,均能各得其所,赢得科学发展。
笔者还有一个建议,可否参照“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的方式,对现任高校领导的行政级别不予变动,继续认可并让他们继续享有相关的待遇;但新任的高校校级领导,则可以“新人新办法”,不必再明确为“副部级”、“正厅局级”、“副厅局级”等。校长就是校长、书记就是书记。
其实,淡化或干脆取消高校等级制,不会给高校的社会地位、社会价值、社会声誉和影响力带来不利影响。高校的办学实力、学术水平、人才培养质量和社会服务功能等更不会因此而一蹶不振。淡化乃至取消高校等级制,只会对高校的办学带来积极效应。
高校淡化乃至取消实行了多年的等级制会产生和带来多少“正能量”?这一点,教育部等有关领导和各所高校的领导及师生们,不妨一起持有充足的自信和充分的期待。
(作者系上海外国语大学副研究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