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社论谈论文署名和作者责任

2013-04-25 23:47 来源:科学网 作者:黄 晓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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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作者权有关的两个问题是:1)什么样的贡献才有资格当作者;2)合作者应该如何相互监督各自的科研道德。
 
前面一个问题在科学网上有过很多讨论,很多期刊都有明确的署名权界定,其实大家也都心知肚明。但现实中,执行出了问题,“人情作者”或“名誉作者”还是很普遍。人情作者有多种形式,潜在的危害也不一样。对于真正做出贡献的那些人,只要保证自己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的位置,有时候不太在意是否多加一个作者。如果这个不够格的作者只是排在一个无关紧要的位置上,影响或许没那么大;但若这不够格的作者被安排到同等贡献第一或通讯作者位置上,那这“人情”带来的潜在影响就大了:造成不正当竞争,破坏团队健康环境等。
 
但实际上,更重要的还是合作者相互监督的问题。一方面,如果每个合作者都清楚的知道什么样的贡献才能当作者,并一起抵制人情作者,会有助于解决署名问题。另一方面,合作者相互监督有助于减少造假。在很多造假事件中,大家常听到一些不负责任的人说,“(作为合作者)我毫不知情”。这种说法部分程度上体现了监督的缺失。有时候或许合作者真的不知情,但也有很多时候合作者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只关心署上自己的名字。
 
2007年11月Nature杂志一篇社论(Who is accountable?)提到,虽然很多期刊要求投稿时声明不同作者的贡献,但这种形式也不能完全保证科研诚信。Nature建议,每篇文章应该由每一个合作团队中的至少一名作者签署公开声明,以共同担保文章的内容和署名符合规范。Nature建议的声明如下:
 
“I have ensured that every author in my research group has seen and approved this manuscript. The data that are presented in the figures and tables were reviewed in raw form, the analysis and statistics applied are appropriate and the figures are accurate representations of the data. Any manipulations of images conform to Nature’s guidelines. All journal policies on materials and data sharing, ethical treatment of research subjects, conflicts of interest, biosecurity etc. have been adhered to. I have confidence that all of the conclusions presented are based on accurate extrapolations from the data collected for this study and that my colleagues listed as co-authors have contributed and deserve the designation‘author’.”
 
针对Nature的这个建议,有人赞同,有人则持怀疑态度。比如有人认为此类声明或许会演变为随便签签的游戏而已。但不管如何,Nature决定让作者权政策更加严格,并在2009年4月的一篇社论(Authorship policies)介绍了所做的改变。比如,“投稿前,每个合作团队中至少有一名资深成员必须对其小组的贡献负责”,“通讯作者要承担多重责任,作者名单应该包括所有应当出现的作者,但不能包含不应当出现的人;作者顺序要获得所有作者的同意”。另外,Nature还将作者贡献声明由以前的“强烈建议”升级为必须提供。
 
其实,作者署名这种事儿,完全靠自觉,说来说去也还那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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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zhongguox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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