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依托单位、有关项目负责人:
现将 2017 年度浙江省自然科学基金重点和杰青项目验收会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2017 年 3 月 14-17 日
二、会议地点:浙江紫金港国际饭店(杭州市西湖区申花路 796 号)
三、验收要求:
1. 项目负责人应提供经所在单位审核的验收材料及其附件,附件包括:《资助项目研究计划》、《申请书》、相关变更材料、论文全文等研究成果。上述材料一式六份,请按序装订成册。请准备验收报告 PPT 和 U 盘,为防格式不兼容等意外情况,请自备笔记本电脑一台。
2. 验收会采取同行专家评议的形式,由每位项目负责人汇报 15 分钟,专家提问 5-10 分钟,具体安排请见附件《2017 年度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重点和杰青项目验收会安排表》。请项目负责人提前半小时到场。
3. 要求项目负责人本人参加验收会议,如需调整验收时间的,请项目负责人提前 5 天向我办项目主管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依托单位意见。未提出时间调整申请而派出非项目负责人前来汇报的,不得参加此次验收会议。如项目负责人因出国、生病等特殊原因确实不能于 3 月 14 日-17 日参加验收会议的,请向我办提出该项目验收工作安排,请务必于 6 月 30 日前完成验收工作,如不能按时验收的,我办将对该项目予以终止处理。
4. 项目验收组由 5 位专家组成,由于采取集中验收的方式,咨询费发放标准为每人每项目 300 元,请项目负责人在项目经费预算的咨询费中开支。
四、参会人员:
1. 答辩人员:通过验收初审的拟结题的重点和杰青项目负责人,及 1-2 名项目组成员;
2. 验收专家;
3. 省基金办工作人员和相关依托单位管理人员。
请各依托单位通知项目负责人参会。
附件:2017 年度省自然科学基金重点和杰青项目验收会安排表(点击进入下载网页)
浙江省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办公室
2017 年 2 月 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