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 年中泰「天然产物与药物发现」合作研究项目指南

2017-02-09 11:35 来源:国际合作局 作者:荣念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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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说明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NSFC)与泰国研究基金会(TRF)于 2008 年 5 月签订了合作谅解备忘录。在联合资助多个合作交流项目和多次成功举办研讨会的基础上,双方自 2015 年起联合资助合作研究项目,推动两国科学进步。

二、2017 年项目征集说明

(一)资助领域及说明

经协商,本次征集的合作领域是「天然产物与药物发现」(Natural Products for Drug Discovery),申请代码为 B0204 或 B08。

中方申请人请从以上申请代码中选择一个进行填写,未按要求填写指定申请代码的申请书将不予受理。

(二)资助年限

项目实施周期为 3 年,2017 年批准立项的项目执行期为 2018 年 1 月 1 日-2020 年 12 月 31 日。

(三)资助经费及说明

2017 年资助数量为 3 项左右,NSFC 对每个项目提供 200 万元人民币直接费用的经费资助(请注意:直接费用大于 200 万元的申请将不予受理),其中包括研究经费和合作交流经费等。TRF 向泰国科学家提供相应的资助经费。

三、申请条件

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管理办法》,申请本项目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中方申请人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应是正在承担或承担过 3 年期以上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负责人。

(二)泰方合作者应符合 TRF 对本国申请人的资格要求,并按照要求向 TRF 提交申请。

(三)中泰双方科学家之间应当具有一定的合作基础,项目申请应充分体现强强合作,优势互补。

(四)关于申请资格的详细说明请见《2017 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

四、限项规定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包括组织间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以下简称组织间合作研究项目)和重点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NSFC-TRF(中泰)合作研究项目」属于组织间合作研究项目,申请人申请时须遵循以下限项规定:

(一)申请人同年只能申请 1 项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

(二)上年度获得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资助的项目负责人,本年度不得作为申请人申请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

注:「NSFC-TRF(中泰)合作研究项目」不计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人员申请和承担项目总数限 3 项的查重范围。

五、申报要求

为使申报工作顺利进行,请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一)双方科学家需要分别根据本国基金组织的要求,填写和提交相应的申请书;对于单方提交的申请,将不予受理。中方申请人须登录 ISIS 科学基金网络系统(http://isisn.nsfc.gov.cn/egrantweb/),在线填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申请书》(以下简称「中文申请书」)。具体步骤是:选择「项目负责人」用户组登录系统,进入后点击「在线申请」进入申请界面;点击「新增项目申请」按钮进入项目类别选择界面;点击「国际(地区)合作与交流项目」左侧+号或者右侧「展开」按钮,展开下拉菜单;点击「组织间合作研究(组织间合作协议项目)」右侧的「填写申请」按钮,进入选择「合作协议」界面,在下拉菜单中选择「NSFC-TRF(中泰)」,然后按系统要求输入要依托的基金项目批准号,通过资格认证后即进入具体中文申请书填写界面。

(二)中方申请人须与泰方合作者联合提出申请,并共同填写英文申请书(见附件 1),填写完毕后上传添加至中文申请书的「附件」栏中一同提交。

(三)双方申请人须就合作内容及知识产权等问题达成一致,并签署合作协议(协议范本见附件 2),上传添加至中文申请书的「附件」栏中一同提交。

(四)报送材料:中方申请人须将英文申请书和合作协议等材料上传添加至中文申请书的「附件」栏中与中文申请书一同提交,提交完成之后,打印一套系统自动生成的中文申请书(PDF 文件)及附件。电子版申请书及其附件须经依托单位科研处在征集截止时间之前登陆 ISIS 系统审核确认后提交。纸质申请书(含附件)经本人签字、依托单位签字盖章确认后,邮寄至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项目材料接收组(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双清路 83 号 101 房间,邮编 100085,电话:010-62328591)。

申请人应按本指南要求提交申请书,保证在线提交申请材料的电子版和纸质版的一致性、完备性。若出现没有按本指南要求提交,或申请材料电子版和纸质版不一致,申请材料不完整,签字盖章手续不完备等不符合要求的情形,我委将不予受理。

(五)接收时间:ISIS 系统在线申报接收期为 2017 年 1 月 23 日至 2017 年 4 月 21 日下午 16 时;纸质材料集中接收期为 2017 年 4 月 17 日至 4 月 21 日下午 16 时,纸质材料的邮寄以邮戳为准。

(六)泰方合作伙伴须在截止日期前同时向 TRF 提交申请。

六、项目联系人

(一)NSFC 联系人

联系人:荣念赫 张永涛

电 话:010-62326998;010-62325449

传 真:010-62327004

电 邮:rongnh@nsfc.gov.cn

(二)TRF 联系人

联系人:Dr. Sompong Thammasirirak

电 话:+66-2278-8252

传 真:+66-2278-8248

电 邮:sompong@trf.or.th

国际合作局

2017 年 1 月 23 日

附件 1:英文申请书

附件 2:合作研究协议书撰写说明及范本

点击进入附件下载网站

(原标题:2017 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与泰国研究基金会「天然产物与药物发现」合作研究项目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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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任悠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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