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市、区)科技局(委),省级有关部门,有关高等学校、科研院所,各项目承担单位:
根据《浙江省重大科技专项竞争性分配管理办法》规定的竞争性评审立项程序,经我厅研究,决定将「海洋防护材料高通量制备技术研究开发」等 242 个项目(课题)列入 2017 年度浙江省重点研发计划,其中招标项目 29 项、竞争性项目 157 项、省重点企业研究院项目 56 项,现印发给你们。
请各级科技行政部门、归口管理部门按照有关规定,加强对项目实施的管理。请项目承担单位于 2017 年 3 月 20 日前通过浙江省科技创新云服务平台做好项目合同书的签订工作,逾期视同放弃项目立项资格。承担单位和项目负责人提交合同书后,即可根据项目申报书,先期开展立项项目的启动和组织实施工作,力争早日取得成效。
请各单位严格按照我厅《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财政科研项目和资金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浙江省省级科技研发和成果转化项目经费管理暂行办法》(浙财教〔2012〕357 号)有关规定,履行好项目经费使用和管理的主体职责,做好专账核算,确保科技经费专款专用。
附件下载点击:2017 年度省重点研发计划项目立项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