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项目承担单位:
根据省重大科技项目有关规定及社发领域重大专项管理基本要求,为加强项目过程管理,拟对项目编号为 2015C 的重大社会发展项目(清单见附件 1)开展总结工作,并为下一步中期检查做好准备。请各单位认真总结 2016 年度执行情况,凝练阶段性成果,梳理存在的问题,并于 2017 年 1 月 15 日前将自查报告表(见附件 2,加盖单位公章)一式一份报送至省科技厅,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以专题为单位的项目,还应会同组长单位和首席科学家审议通过后递交。
联系人:叶琳、冯雯 ,省科技厅社发处
联系电话(传真):0571-87056405
电子邮箱:38664877@qq.com
邮寄地址:杭州市环城西路 33 号浙江省科技厅 709 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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