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4日,北京市自然科学基金委公布了 2016 年度北京市自然科学基金对外合作交流活动基金项目拟资助名单,本次共收到申请 37 项,经专家评审和北京市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五届二十四次常务工作会审议,拟资助 14 项,总经费 108 万元。
现将拟资助项目予以公告。
根据《北京市自然科学基金管理办法》及《北京市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管理办法》的规定,北京市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实行公告异议制度,任何单位和个人认为 2016 年度北京市自然科学基金对外合作交流活动基金拟资助项目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均可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30 日内(2016 年 11 月 14 日至 12 月 13 日,邮寄材料以邮戳日期为准)提出书面异议(点此下载异议申请表)。
以单位名义提出的异议,须写明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和详细地址,并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提出的异议,必须写明本人真实姓名、工作单位、联系电话和详细地址,并签名。异议处理按照相关规定核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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