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办公室 7 月 21 日发布通知,启动 2017 年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工作。2017 年新申报项目申报时间为 2016 年 7 月 25 日-9 月 14 日;备案项目和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基地项目申报时间为 7 月 25 日-2017 年 1 月 16 日。
据了解,2017 年国家级继教项目申办主体已由原申报单位、主办单位分别设置,统一调整为申办单位(远程国家级继教项目原申报单位调整为申办单位)。
2016 年国家级继教项目申报 2017 年项目备案时,原申报单位将转为申办单位,申报单位可酌情考虑选择备案或重新申报。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备案(含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基地项目申报)均不得收取费用。
根据同期下发的《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指南》,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 本学科的国内或国际发展前沿;
2. 边缘学科和交叉学科的新进展;
3. 国内先进技术、成果的推广,国外先进技术、成果的引进和推广;
4. 填补国内外空白,有显著社会或经济效益的技术和方法;
5. 当前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重大传染病防控或突发应急事件等重点工作领域的研究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