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品在期刊发表后,作者的信息网络传播权并不自动归期刊,没有作者明确授权,期刊无权对此权利予以处分。
近日,有媒体刊发的一则报道《多地高校图书馆预算难追数据库涨幅》称,由于中国知网一再涨价,多所高校都曾停用知网,北大也因涨价暂停续订。该文一出,引起各方强烈关注。一方面,知网集聚海量作品资源,在国内外广为销售,赚取高额利润;另一方面,知网收录文章未经广大作者许可,也从未支付报酬,令很多人感觉难以接受。
知网自称,其收录国内学术期刊 8149 种,全文文献总量 45921420 篇,「所有收录文献均已获得期刊授权,其作者稿酬也已通过相关期刊支付」。但是,笔者接触过的不少作者都曾表示疑问:期刊能够代表作者进行授权吗?作者得到稿酬了吗?
信息网络传播权是作者的一项重要权利,转让、许可该项权利,都应当有作者明确的意思表示。而作品在期刊发表后,作者的信息网络传播权并不自动归期刊,没有作者明确授权,期刊无权对此权利予以处分。目前在期刊出版领域,一部分期刊通过稿约或版权声明的方式,要求作者同意由期刊统一将作品的信息网络传播权卖给知网等数据库。
不过,期刊的版权声明千奇百怪,大都条件苛刻、要求霸道。也正因此,此类稿约多数存在主体不平等、措辞模糊、不符合法律规定等问题,其法律效力还没有得到确认。如此背景下,知网认为通过与期刊签订授权协议,付了钱,就可以堂而皇之地传播海量作品,并且广为销售谋取利润,难免让人产生质疑。
退一步讲,即使知网为上传、传播海量文章支付了稿酬,那么这些稿酬到作者手里了吗?这也值得追问。要知道,在学术期刊界,卖电子期刊获得稿酬作为期刊的补贴福利,已经是公开的秘密。而且,绝大多数期刊没有将各类数据库支付的稿酬分配给作者。
数据库生产商却根据作品的下载量和阅读量核算稿酬,一揽子支付给期刊,不出具作品使用及稿酬具体清单,不要求期刊将稿酬分配给作者,也不对稿酬分配进行监督核查,这是对著作权法和作者权益的漠视。
事实上,擅自利用广大作者知识资源的网络内容聚合平台,并非只有知网一家。由于当今社会人们对知识资源的需求不断增长,对广大作者创作的知识资源进行数字化加工、生产和传播,有多种商业模式,前景广阔。但广大作者贡献了知识资源,不仅没有任何版权回报,反而要付钱才能阅读自己的作品,这就有失公平。这种商业模式,不但侵害了广大作者的合法权益,也破坏了市场秩序,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
知识资源数字内容企业如何在法律框架内合法运行?如何维护作者权益?这值得企业自身思考。如何督促相关企业在尊重知识、激励创新创造、尊重版权、促进知识传播与分享方面发挥正向积极作用,却值得全社会深思,更值得有关部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