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大学知名教授被指造假 初步报告指论文 3 处不准确

2016-03-18 10:42 来源:中国新闻网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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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香港《明报》报道,香港大学知名学者、曾获颁「中国青年女科学家奖」的化学系讲座教授杨丹,卷入一宗研究论文数据被质疑的投诉,记者发现, 校长马斐森在去年 7 月决定成立内部调查委员会彻查事件,刊登该论文的期刊亦正作覆查。

据投诉信及调查委员会密件,论文被投诉有人将不同日子、不同方法做的实验,选择性抽取部分对研究有利的结果并合成论文。

港大调查委员会报告初稿认为,论文有 3 处「不准确」,但针对杨丹研究造假的指控,委员会则认为,无充分证据显示杨丹在论文发表前对问题数据知情。

港大发言人回应,港大十分重视教研人员的学术操守,并期望他们秉承国际对学术操守要求的高水平。大学有既定严谨政策,处理涉及学术操守投诉的程序,确保调查在公平情况下进行,并会参照专家学者意见和有关教研人员的表述和证据。为尊重个人私隐及确保调查公平公正,大学不会披露调查内容或作评论。

发言人又称,《明报》查询中引述调查委员会「初步结果」从而作出一些论断,按调查委员会的程序,「初步报告」不能视作调查最后结论。港大谴责泄漏机密资料的行径,此等行为会对调查带来不良影响,对有关人士更会构成十分不公平。

根据港大处理教职员被投诉研究行为失当的指引,调查委员会一般在 120 日内完成调查,将结论及建议提交副校长。不过,据悉委员会自去年 9 月首次开会后,至今已超过 5 个月即 150 日,但暂时只完成了调查报告初稿,要求投诉人及杨丹回应,而委员会最后报告仍未完成。

记者到杨丹办公室查询事件时,她批评投诉人的指控是「胡编乱造」,多次声言自己被「诬告」。投诉人王凯峰接受查询时表示现阶段无可奉告。

监察论文的海外民间网站撤稿监察 (Retraction Watch),今年 2 月报道杨丹论文被期刊覆查的消息,记者深入追查下,发现港大去年已经彻查事件。

据记者取得触发此次调查的投诉信,事件源于杨丹研究团队在 2014 年 7 月于《美国化学学会期刊》(Journal of the American Chemical Society) 刊登一篇「荧光探针」实验论文,但被时任港大化学系助理教授、现已离职的王凯峰发现数据有问题,遂向港大高层实名投诉。

投诉人从实验原始数据中揭发,实验是在不同日子、以不同方法进行,其中显示强烈荧光的样本,是在 2011 年 11 月 16 日及 12 月 2 日进行,显微镜所用的激光强度达 35%。较暗的图像则是在 2011 年 11 月 16 日、18 日及 25 日进行, 激光强度仅 24% 至 28%。

港大高层在去年 4 月收到投诉信后,理学院院长郭新领导的小组评估事件后,向时任副校长谭广亨建议启动调查。谭再向校长马斐森建议后,由马斐森决定成立调查委员会,于去年 7 月委任 3 名校内和校外学者彻查事件。

调查委员会邀请伦敦国王学院、港大和城大各 1 名学者担任专家证人。其中国王学院专家证人回复委员会称,实验明显使用不同激光强度展示不同的图像结果,而激光强度愈高,图像便愈光。不过,论文的解说部分却指实验是使用同一激光强度,因此论文解说部分有错。他指出,同一个实验可供互相比较的数据,应使用同一批物质,在同一情况及时间下进行实验而获取。

专家证人在结论中直指此次做法是不能接受,读者会假设光亮的图像和暗淡的图像比较起来是有所意义。至于调查委员会获得的数据曾否被人事后篡改,专家证人认为机率十分低。

调查委员会报告初稿认为,论文有 3 处不准确,包括使用不同日子进行的实验结果组成同一组图,二是实验使用不同激光强度来显示实验图像,最后是使用不同实验数值的图像组合成同一组图而未有正确注明。

不过,针对杨丹研究涉造假的指控,委员会指出,无充分证据显示杨丹在论文发表前,知悉实验是用不同日子、不同数值的结果并合而成,即对有问题数据知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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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任悠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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