漫议高校和科研机构的薪酬制度

2013-01-17 20:42 来源:科学网 作者:李 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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熊丙奇在他文章《科研项目应取消“纵向”“横向”分类》的最后一段写道:

“通过完善年薪制,切割研究人员薪酬与课题经费的关系。我国高校、科研机构的研究人员,之所以把横向课题作为自己的经费,是因为“工资+津贴”的薪酬制度,让他们自己去挣津贴那一部分。于是谁的课题多、经费多,赚得就多,科研经费由此成为福利的来源,也制造大学里的贫富差距。这一薪酬制度,应该由年薪制取代。大学支付教授事先约定的年薪,教授不能再从课题中提成,科研经费完全用于学术研究(包括支付研究生资助费、访问学者费用等),这有助于科研经费回归本质,学术研究回归本质。”

这段话说到了点子上。中美科研人员薪酬制度的主要差异,就在于年薪制和“工资+津贴”制度的不同。

据我的了解,美国大学教授的年薪制大致有两种,一种是9个月薪水,一种是12个月薪水。有的学校有10个月薪水的教授,但那时个别的。对于12个月薪水的教授而言,年薪基本上就是他能在学校拿到的全部收入。有的学校,教学型教授可能因为在完成学校规定的教学任务以外通过多讲课的方式获得一些额外收入,但最多比学校要求多讲两门课。对于9个月薪水的教授而言,如果有课题的话,可以从课题费中,按照个人收入水平,最多提取相当于自己3个月收入的补贴。有的学校规定,从一笔课题费中最多提取2个月的收入。因此,对于9个月薪水的教授而言,就算你拿到再多的课题费,你可以提成的部分,也是封顶的。课题费多,可以让你更新仪器设备,多养学生和博士后,但你个人收入不会无限增加。

这个制度的好处,是教授不用为了增加个人收入而到处抓课题,他们申请课题的主要动力,还是来自建立自己的学术声誉,以便在同行中出类拔萃,受到尊重。这个动力更加贴近科学事业的本质,教授努力做科研,多半出于他们对科研活动的热爱。当然,这个制度也有坏处,比较突出的就是不少教授,尤其是非顶尖高校的教授,一旦拿到tenure,革命意志很快消退,就不那么热衷搞课题搞研究了。

我国采取的工资加津贴制度,是一种旨在奖勤罚懒、鼓励多劳多得的制度。这个制度的好处,是在基本工资较低的水平下,给科研人员通过获得研究课题来增加收入提供了可能。课题费多的科研人员,提成也多。如果我们的科研环境能够保证科研水平越高的人,获得的课题费也越多,同时做到课题费数额跟科研水平按比例增长的话,那么这个制度的确可以起到多劳多得的效果。但是,遗憾的是,上述前提并不存在。首先,学科差异使得科研经费无法跟科研水平绝对挂钩。一般而言,人文学科的课题经费比社会科学少,社会科学的经费比自然科学少,自然科学领域的经费比工程类课题经费少。如此一来,一个社会科学界的顶尖人物,可能拿到的课题经费数额还不如工程领域的一般专家。其次,就算在同一个学科内,我们国家的科研经费资助也并不是按照科研水平来进行的。关系的因素,似乎怎么估计都不过分。

这个制度在一定程度上做到了奖勤罚懒。比如,因为课题费和发表论文跟个人收入挂钩,科研人员对课题的追求和对发表论文的追求似乎永无止境,他们永葆革命青春。但是,这个制度也带来了更多的不公平。比如说,学科之间的不公平,还有某些人靠关系拿课题造成的不公平。

在科学网上,不少人呼吁提高国内教授的工资待遇,比如昨天就有置顶博文说要把教授工资提高到40万。但是,几乎没有人呼吁实行相当于美国的年薪制。这就等于说,你呼吁通过提高工资,让国内教授享受年薪制的高薪,同时保留年薪制所没有的课题提成的好处。两头的好处统统占尽,这账算得不能说不精。

我本来想说this is too good to be true 的。但是,猛然想到,我们引进的“千人”们,还真是这样的,他们的基本工资很高,同时又享有课题费提成的好处。由此想到,国家为了引进高端人才,真是下了血本了。

千人毕竟是极少数。相对于我们庞大的教学科研队伍,千人的数量可以忽略。因此,我们还是说大多数同志的事儿。对于这只庞大的队伍而言,现状是什么呢?通过我个人私下的了解,国内科研人员,牛一些的同志,其年收入(包括灰色的),其实跟一个美国的普通大学教授已经没有特别大的差距了(以年收入10万美元,实际到手7万美元左右算,折合40万人民币),有不少人可年收入早就超过40万了。就算拿回家的钱不如美国教授多,但是不少同志家庭开销基本都在课题费用报销了,这也是变相的收入。一般同志,只要有课题,大概年收入,包括课题提成和通过“报销”折算的收入,可能也差不多20万左右。当然,没有课题的教授,或者课题费提成没有多少的教授们,可能一年收入算下来,也就10万上下。副教授一级的,还有讲师一级的,多为青椒,工资不高,课题费也少,收入就低多了。不过,学科好的话,也有特别能干的,一年的收入也有20万,甚至更多。【注:这里的估计说的是北京的国家级研究机构,不适用于全国各地。】

如果说,国家面临政策选择,要么实行类似美国的年薪制,要么继续执行现在的“工资加津贴”制度,你会选择哪个?我相信,有大把课题的大牛们、中牛们,还有容易拿到大课题的学科的研究人员,大部分人会倾向于保留现状。收入少而又课题没几个钱的青椒们,还有那些不容易拿到大课题的学科的科研人员,大概会支持年薪制。你属于哪一类?掂量掂量吧。

还有一个问题要说明一下。就算美国的年薪制,也不是全国一盘棋的。一般而言,名校比一般学校的工资高;同等水平的学校,私立学校要比公立学校的工资高;商科、医科、法科的教授比其他学科要高。因此,在同一个校园里,同样是享有教授职称,商科教授可以拿20几万年薪,语言学教授可能只拿6-7万。同样的学科,学校A的教授年薪可能是10万,学校B 可能只给5万。有好多社区大学的教授,连5万年薪都没有。

因此,强烈鼓吹年薪制的同学们,如果我们要实行类似美国的年薪制,你考虑自己的学校的地位,考虑自己的学科的属性了吗?如果搞了年薪制,你不但年薪比名校教授差一截子,连课题提成和“报销”的好处也被剥夺了,你愿意吗?

编辑: zhongguox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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