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万人计划”必须先利其“器”

2013-01-05 17:23 来源:科学网 作者:刘 桂秋
字体大小
- | +

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11个部门联合出台的“国家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简称“万人计划”)已经开始正式实施。全计划共分五章二十二条,从出台计划的总则,到人才遴选数额与标准、遴选程序、支持政策与措施,再到计划的组织实施都做了具体的阐释说明。计划中还明确指定由中央人才工作协调小组统一领导,由相关各部门的有关负责同志组成的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并设“万人计划”专项办负责具体实施。

这项预计耗时十年遴选万名国内高层次人才计划,和2008年开始实施的面向海外高层次人才的“***”一样,一经推出,就立刻一石激起千层浪,引起了社会,尤其是科学界和教育界的广泛关注和热烈讨论。虽然这项旨在选拔和培养国内顶尖人才的“万人计划”确实是经过认真调研,深入探讨后而出台的,其目标也足够宏远,是我国为加快实施人才强国战略,更好地统筹国内国外两种人才资源,造就宏大的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队伍,建设创新型国家,而面向全国组织实施的国家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但是其实施前景,实在令人担忧。这一点,至少从人才济济的科网上关注此事的学者的博文中可见一斑。也引用其中一位博友引用过的《新约·马太福音》的内容,表达这项计划给愿意献身科学,为国家发展做出自己的贡献的学者对此项旨在“高端引领、梯次配置、重点支持”的“万人计划”的无奈——“凡有的,还要加给他叫他多余;没有的,连他所有的也要夺过来。”

面对这项已经实施,且将要实施十年,毫无疑问将会直接或间接地影响到我国人才队伍整体建设的方向和质量的“万人计划”,我们——“小我”的我们究竟应该面对?这是一个摆在每个热爱知识、醉心学术、关注国家发展的知识分子、学者、科学家都必须正面面对的问题。我无意作为“计划”的代言人或质疑者而号召大家都以接受、欣赏或漠视、不理的态度来面对已经开始实施的这项计划,只想以客观、理性、充满希望的态度交流一下我的观点。

第一、不能否认这项“万人计划”,和所有已经实施和正在实施的包括“***”在内的各项人才计划一样,其初衷是好的,其目标是宏大的,确实是国家重视人才、发展人才、不惜下大力气培养人才的又一具体体现,是紧紧围绕创新型国家建设,实施人才兴国战略的具体部署。也不可否认,为把这项“万人计划”实施的好、实施的有效,各相关部门也努力做了周密的部署。该计划不但任务明确,就是要用10年左右时间,有计划、有重点地遴选支持国家经济社会发展重点领域、战略性新兴产业以及基础学科、基础研究领域一万名左右的高层次人才,为我国实现在2020年成为创新型国家做好顶级人才的培养工作。而且,计划中对遴选的程序、标准,支持的政策与措施和组织实施的方式,也做了具体的规定,二十二条具体原则,有十八条原则是关于计划的组织和实施程序与方法的。可见“万人计划”对计划实施后的效果是进行了充分的考虑和周密的部署了,也足见我国对这项“万人计划”的高度重视和严肃认真的态度。

第二、针对这项“万人计划”确实无需再讨论它应不应该出台。因为不管这项计划所基于的理念是否合理——我们科研教育的落后、创新力的不强,是因为没有优秀顶尖的支撑性人才;通过此项计划,能够培养出大师级人才;实施这项“万人计划”,能够实现与“***”相互衔接的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队伍建设等等诸如此类的理念,这项计划已经开始实施。这就是既定事实!面对事实,最理性的做法除了正面面对、承认(承认它的存在,不一定意味着承认它的合理)和接受,别无其它选择。当然,在面对的态度上,每个人既可以“敬而远之”地远离它,也可以“矢志不移”地关注它的实施过程和实施效果。

第三、我更愿意倡导大家采取后者更为积极的态度,认为当务之急是就如何更好地实施这项具有宏远目标的“万人计划”进行深入讨论,而不能采取过去的那种什么事情只要定了,就不能改了的态度、做法或心理。是的,“计划”是定了,红头文件也颁发了,具体实施也开始了,但中国文化中不是崇尚“亡羊补牢”的智慧吗?如果我们已经不能完全做到“防患于未然”,那么“亡羊补牢”就不失为上策了!毕竟,这项关系到国家发展的重大人才计划要实施十年,关注它的实施方式,及时提出有益的建设性修补意见还是我们应该做的。

那么,关于这项“万人计划”的实施方案,必先解决的关键性问题是什么呢?目前已经解决了吗?我,和众多关心此项计划的学者一样,认为:这项政策计划的实施机制问题是其是否会有效实施的瓶颈问题,而且目前这个问题尚未得到解决,应该引起重视,并应立即着手解决。

纵观“万人计划”,虽然计划从人才遴选数额与标准、遴选程序、支持政策与措施,到计划的组织实施都做了具体的阐释说明,但是其计划不足之处,不言自明。刊载于《中国人才》2012年第10期的《“国家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政策解读》中这样写到,要“像‘***’那样在实践中不断拓展完善、逐步形成自身完善的体系”。虽然“本着边设计、边实施、边完善的原则”似乎无可厚非,甚至可以将这一态度看作是做事灵活、善于改善提高的表现,但是面对国家这项投资巨大,关系到遴选出人才质量的好坏,人才建设队伍的总体建设质量的特大人才工程,如果没有完全设计好,还需要边实施、边设计、边完善,就未免不太合适,甚至有点贻笑大方!这让我想起通过大型问卷开展的调查研究,如果对pilot study还未能确保问卷的信度和效度,就进行正式施测,其研究结果和所造成的损失也就可想而知了。况且从2008年开始实施的“***”已经跨越了五个实施年头,难道在五年的实施实践中还没有总结一套可以用来有效进行人才选拔的人才机制?还需把这么大的“万人计划”再变成另一个pilot study?可见,“万人计划”虽然已经开始实施了,但是确保其实施效果的运行机制还没有健全,这是亟待解决的重中之重的“器”的问题。“工欲善其事”,怎可不“先利其器”?!

“万人计划”实施之“器”的不利还表现在其“长官意识明显,行政干预过重”方面。仔细研读“国家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可以说这样的“痕迹”比比皆是。以第三章“遴选程序”中第九条“初选”为例。“初选”原则规定:各初选平台结合重大人才工程等相关计划项目,采取专家推荐或专家联名推荐等方式,面向各地各行业开展申报推荐工作……专家评审小组,按照同行评选原则进行初选。姑且不论“各评选平台”设定方式的科学性——很像施工建筑的“包工头”与“分包”的关系,中央人才工作领导小组作为总领导把各类人才遴选的权利下放给各个“部”——如在教育部设立教学名师遴选平台,而重点讨论“怎样的专家推荐”才能在“面向各地各行各业”的人才中慧眼识金,确保推荐的人才正优秀、拔尖、且有发展潜力?何况,这推荐的专家的推荐资格如何赋予?由谁赋予?又如何确保这专家推荐的质量?“专家联名推荐?谁来组织专家联名进行推荐?又怎样确保这些联名的专家的推荐是权威有效且绝无差池的?如果专家的任命本身就是行政性的、长官任命的,而其推荐也难以避免主观的、有偏向性、基于关系的?那么等到初选最后一步的“同行专家评审”,其质量又怎么确保?如是推理开去,初选评选结果的公信力也就已经难确保了!初选结果如果尚且如此,复选结果又会如何?十年累积的结果和效果将会如何?

再以“万人计划”要评选的科学界100名杰出人才为例,举国芸芸人才中,每年评选10名,得需要怎样高端且高效的机制才能确保遴选出的10名杰出人才确实名副其实,绝对是国家的栋梁之才,且众其他科学家都一致认可?这让我想起在2012年伦敦奥运会中男子体操吊环项目决赛中痛失金牌的中国运动员陈一冰,他尽管以完美动作完成整套动作,但却未能获得金牌,而金牌的最后得者竟然是在下法上还退后了一小步的巴西选手!金牌失去了,我们还有运动员的精神永存!如果我们的专家和人才选拔机制还远未达到奥主委组织的专家级裁判员的水平,那么在“万人选拔”中,尤其在这每年10人的杰出人才选拔过程,就很难保证不发生令人遗憾的“陈一冰”事件了!

那么,我们创建怎样的遴选机制才是高效合理的呢?这首先涉及到一个评价制度的建设和完善问题。一个有效率的评价制度,应该“能够尽量少花成本地让高水平的人脱颖而出,并能够对他从事学术创新形成激励,约束他的机会主义行为;另一方面,能够激励低水平的人向高水平的方向努力,并有效率低生产学术产品。”[1]其次涉及到评价的规范性问题,要确保评价规范所涉及七个必不可少的要素的科学有效实施:评价设计的周密化、评价运行程序化、评价对象分类化、评价过程民主化、评价手段网络化、评价投入国有化、评价责任监督化[2]。最后,若想通过“万人计划”确实遴选出能脚踏实地实现人才兴国战略,具有带动性和辐射性的顶级人才,必须在“科学管理和技术支持”方面下工夫,从根本上实现有效屏蔽行政干预的公平、公正、公开的遴选机制和评价机制。只有把一个良性运作的技术系统与我国“万人计划”的宏观人才遴选目标有机结合,才能确保人才遴选的过程公开透明,有效监督专家对遴选人才的公正性和公平性,才能真正突破现行计划中不周密的机制束缚,避免人为的行政因素,达到遴选人才、发展人才、增强国家创新实力的总目标。

显然,究竟怎样的科学管理和技术支持才是确保我国正在实施的“万人计划”走出实施机制的瓶颈问题,不是我之能力所及的。这需要中央人才领导小组首先重视起来,然后采取切实的行动建设好网络科学技术支持系统。只有“器”利了,才可能科学有效地实施“万人计划”,并如愿如期地发现好、培养好、利用好我国的顶级传新创业人才,也才能让所有其他的专家、学者、人才看到希望,并共同为建设创新型国家而殚精竭虑。

参考文献

[1] 董希望.学术评价制度:问题与分析框架.浙江学刊,2006(6) :210-217.
[2] 郑东.学术评价规范七要素[J].柳州师专学报,2006(2):45-48.

编辑: zhongguoxing

版权声明

本网站所有注明“来源:丁香园”的文字、图片和音视频资料,版权均属于丁香园所有,非经授权,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不得转载,授权转载时须注明“来源:丁香园”。本网所有转载文章系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且明确注明来源和作者,不希望被转载的媒体或个人可与我们联系,我们将立即进行删除处理。同时转载内容不代表本站立场。

  • App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