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放获取的原罪

2012-12-04 00:24 来源:科学网 作者:牛 登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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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罪这个词,我过去理解一直不太清楚。后来看到新闻,讲房产税有原罪。大致明白了原罪的意思。收钱就是原罪。

开放获取,如果仅仅是open access,既不向读者收费、也不向作者收费,就没有原罪。但它是不向读者收费的同时,改向作者收费。追逐利润的出版商希望从中盈赢利,open access附带上收费,就像房产税一样,产生了原罪。赵老师《对开放存取运动的质疑》中提到的,“开放存取运动的初衷是什么?不是为了扩大科学传播、降低传播或者说是获取的成本吗?”我不同意这种看法。在我们国家,一种新的出版方式,如果增加了国家投入就像大逆不道一样,所以很多人误以为开放获取是为了降低成本。开放获取的本意就是开放获取,便于知识的传播。与是否降低成本无关,它可能降低知识传播的成本,也可能提高成本。

科学网有网友统计了在巨型开放获取期刊PLoS ONE发表论文的作者的国家归属,大部分还是欧美的。欧美作者自掏腰包发表论文吗?当然不是。他们的出版费用来自于他们的科研经费。他们发表越多开放获取论文,他们经费消耗就越多。那是否欧美的科学基金资助机构都反对开放获取呢?不仅不反对,他们是开放获取的最主要、最坚定的支持者。NIH希望自己资助的所有论文都开放获取,英国的、德国的以及美国的其他主要基金资助机构,也都以实际行动支持开放获取。他们没有担心增加成本。我猜测一下欧美各大基金资助机构的想法:已经资助了你几十万、几百万美元做研究,再多给你一两万美元发表论文也没什么,“18拜都拜了,还差这一哆嗦吗”,但知识传播的角度看,这一哆嗦效果可就大了去了。

对于作者来说,开放获取提高引用率的话当然是好。不提高引用率,没有世俗功利的好处,就完全放弃开放获取吗?研究做出来,最根本的是把这些新知识传播出去。不提高引用率就不再支持开放获取,那还辛辛苦苦做基础研究干什么?经商、当官、做演员。。。,从功利的角度看,干什么都比做科研人员强。

如果开放获取的成本太高,自然就会面临淘汰,所以就有PLoS ONE的骨干就因为担心高运行成本难以为继,另立门户了。高成本不是否定开放获取这种运营方式的理由,而是完善开放获取的动力。

欧美基金会有钱,他们应该发表开放获取论文,我们中国不应该做冤大头?可能很多人有这种想法。从博弈的角度看,最早开展开放获取的国家或者基金会肯定吃亏。他们在开放获取期刊上发表论文,我们免费看他们的。我们不掏钱发表论文,他们要看我们的论文,他们还要掏钱。这样我们占尽便宜。但这是一个崛起中的大国应该具备的心态吗?我们只要不做开放获取的领头羊,我们就不是冤大头。目前开放获取期刊的论文比例,以PLoS ONE为例,我们免费看的别人的论文远大于我们掏钱发表给别人看的论文。如果中国的科研人员只发表论文,从来不看论文,那中国人发表开放获取论文才亏呢。

还有一种对读者免费的开放获取方式,也不向作者收费。我想出版商肯定想到了,可能是不可行,我还是讲出来吧。像免费软件一样,收取广告费。广告费是间接向用户收费,用户抵触情绪低一些。学术出版,如果要靠广告费维持,那它的读者面必须非常大,非常成功的期刊可能可行,但它们又不存在这方面改革的动力。普通期刊上的广告,效果有限。

编辑: zhongguox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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