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着最近一段时间对中国科研资助问题的讨论,我要问:为什么非要资助科研?有谁见过企业经营惨淡就伸手要资助的?(国有企业是例外,这不属于企业)思考了一会儿,发现科研活动和一般的活动有区别。主要结论是:资助的目的在于补偿创新者的收入,而不是买仪器设备。
1.科研创新的受益者是谁?
创新的最直接受益者是创新的投资者。他们承担了极高的风险,获得高额利润是理所当然。另外,创新思想的广泛传播,客观上为其他人员的后续创新提供了便利。这种效应被描绘成“站在巨人肩膀上”效应。所有个体、企业和政府都将因此而受益。甚至本国的创新会惠及世界各国。需要指出的是,这种巨人肩膀效应带来的免费收益,是不需要付费即可享受。因此创新者主观上为自己谋利的同时,实际上也为整个社会作了很大贡献。
如果一项创新,创新者自己获利很少,却为全社会带来很大利益,创新者就是在学雷锋。反过来,如果一项创新主要是创新者自己获利,对全社会的免费贡献极小,在市场经济下也是正当的。我们也不能指责其为什么不为社会作更多的免费贡献。毕竟他们已经为知识的增长作了非经济收益性质的贡献。
2.创新的免费贡献究竟有多大?
一项创新究竟能够为全社会带来多大免费贡献?根据本人的研究,中国内资企业自己获得的创新收益和外资企业获得的免费收益之比,该比例大致在4:1至2:1之间;即免费收益占全社会总收益的1/5至1/3左右(沈坤荣、李剑,2009)。内资企业居然还为外资企业作了不小贡献,令人称奇。采用167个国家的跨国数据研究得到的结论同样是1/5至1/3左右。但是低收入国家的要小得多,高收入国家一般都超过1/3,最高的一组国家的免费社会贡献占比超过2/3(Li, Shen, Zhang, 2011)。也就是说,高收入国家的创新思想创造的收益,有超过1/3的收益被其他国家无偿获得。
这里我们得到的基本结论是:科学创新的收益不单单为研发投资者获得,创新为全社会作了巨大免费贡献。免费贡献既有非经济收益性质的知识增长贡献,也有巨大的免费经济收益贡献。正是因为这个事实,才有资助科研的合理性。
3.如果政府不资助科研创新,会发生什么现象?
我们可以提倡学雷锋,但是我们不能要求每个人都是雷锋。即使我们主观上认为雷锋越多越好,现实依然按自身的规律运行。巨大的创新收益免费贡献给全社会,这个事实严重削弱了从事研发活动的动力。
在没有政府资助研发的情况下,企业的对策是自我资助或寻找私人资助,并对创新活动和创新成果极力保密、加密,避免技术扩散。但这已经被证明对整体经济的长期发展存在不利影响。政府的做法是建立专利制度,保护创新者的经济利益。但这种保护并不能使创新者获得全部收益。因为一旦申请专利,专利内容就要公开,其他人还是可以站在他们的肩膀上往前走。这在某种程度上使得他人的创新更加便利,创新成本下降。因此免费贡献依然十分巨大。不管怎样,残酷的现实最终变成越来越少的人从事创新活动,经济增长动力越来越弱。最后稳定在一个低水平创新均衡位置。对于基础领域的科研,只能靠捐款和慈善。大家都往企业研发部门跑,剩下来的人基本是兴趣导向,而且人生目标带有较少的功利色彩。
4.资助科研的目的是什么?
针对这种情况,经济学家的建议是:既然全社会都能从创新中收益,那么就由政府出面对全社会征税,将这部分免费收益以税的形式收回,然后再返还给创新者。这样创新者就会有充足的动力从事创新,会及时公布自己的专利内容,而不是埋在保险柜里。整个社会的知识交流会更加充分,创新活动更加活跃,经济增长速度会更快,所有的人会在更大的蛋糕面前获得更大的福利。在实际操作中,政府的做法是部分弥补创新者的免费贡献,具体政策就是资助。
从上面的分析,大家可以看到,科研资助的目的不仅仅是给创新者买仪器设备,更重要的目的是以收入的形式补偿创新者为社会作的免费贡献。
Li, Jian, Kunrong Shen and Ru Zhang, Measuring Knowledge Spillovers: A Non-appropriable Returns Perspective, Annals of Economics and Finance, 2011, 12(2): 265-293.
沈坤荣,李剑. 企业间技术外溢的测度. 经济研究. 2009, (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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