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动中国与芬兰科学家开展实质性合作研究,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NSFC)与芬兰科学院(AF)双边合作协议,2013年双方将共同资助合作研究项目。
一、 项目说明
1. 资助领域:Forest biodiversity and ecosystem services in changing environment,具体领域见附件1,申请代码:C,未按要求填写指定申请代码的申请书将不予受理;
2. 资助强度:中方资助强度为每项不超过100万元人民币,包括研究经费和国际合作交流费用,芬方研究经费由AF资助;
3. 项目执行期:2013年9月1日至2016年8月31日,申请人在每年年末应提交项目进展报告,项目执行期结束后应提交结题报告;
4. 评审指标:合作项目的科学水平、创新性和研究计划的可行性,双方合作的互补性和必要性等。
二、申请资格
1.中方申请人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应是正在承担或承担过3年期以上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负责人;
2.合作双方有良好的合作基础;
3.芬方合作者应按照AF的要求向AF申请;
4.本项目接受尚未承担过3年期以上项目、或者无在研3年期以上基金项目的***获得者申请,申请人作为***获得者的证明由依托单位提供,作为申请书的附件一同报送。基金委在项目接受截止后,将对申请人是否为***获得者的身份与相关单位进行审核。
三、限项规定
本项目属于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遵循以下限项规定:
1.申请人(不含参与者)同年只能申请1项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
2.本项目计入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的人员申请(包括作为申请人和主要参与者)和承担(包括作为负责任和主要参与者)项目总数限3项的范围;
3.更多关于限项规定的说明请见《2012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
四、申请指南
1.中方申请人须登录自然科学基金委项目申报系统http://isis.nsfc.gov.cn,在线填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申请书》(以下简称“中文申请书”)。具体步骤是:选择“项目负责人”用户组登录系统,点击“项目申请”进入申请界面,点击“新增项目申请”,进入项目类别选择界面,点击“国际(地区)合作与交流项目”的展开钮,展开此类项目下拉菜单,再点“合作研究(组织间协议项目)”右侧的“填写申请”,进入选择“合作协议”界面,请在下拉菜单中选择“NSFC-AF项目(中芬)”,之后按系统要求通过资格认证后即进入具体申请书填写界面。
未承担过3年期以上项目、或者无在研3年期以上基金项目的***获得者从专用申报入口申请,即在“国际(地区)合作与交流项目”项目类型下,选择“合作研究(组织间合作协议项目)”之后,在“请选择合作协议”的下拉菜单中选择“***专用”。
2. 申请人除了填写提交中文申请书以外,须以附件形式上传英文申请书及其附件(见本指南附件2与附件3)。
3. 以上全部材料在线填写和上传确认无误后,点击提交,并将系统自动生成的PDF文件打印。电子版申请书须经所在单位科研处确认提交,纸质申请书(含附件)经单位盖章确认后,于2012年9月26日前(以邮戳为准)寄至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国际合作局西欧处(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双清路83号,邮编:100085 )。芬方应在截止日期前同时向AF提出申请,网址为http://www.aka.fi/en-GB/A/For-researchers/Funding/International-coopearion/Asia/China-and-Taiwan/Joint-projects/。
注:请申请人严格遵照本项目指南的各项要求填报申请,不符合上述要求的申请无法进入审批程序,视为无效申请。
五、审批结果发布
2013年5月左右网上公布审批结果。
六、项目联系人
中方联系人:李文聪徐进
电话:010-62327014;010-62325309
Email:liwc@nsfc.gov.cn;xujin@nsfc.gov.cn
附件1:资助领域
附件2:英文申请书
附件3:英文申请书附件写作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