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健:科学家创业不是歪门邪道

2012-07-17 18:41 来源:科学网 作者:韩 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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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学家创业不是歪门邪道,而是应该鼓励的。因为把自己的科学发明“送”入市场,是最大限度地为人类造福的一个途径。

可是,不是所有的科学家都能创业,也不是所有的科学家都适合去创业。那么,什么样的科学家该去创业?或许,更容易的问题是,什么样的科学家不适合去创业?

首先,搞基础科研的科学家不适合去创业,因为自己的专长不是产品,离市场太远。哪些不善于与人交流的科学家也不适合去创业,因为创业需要和很多“外行”人交流,把自己的科学成果用外行人能听懂的语言讲清楚。创业型科学家是外向型的,不能很内向。还有,借以创业的科学成果如果不是自己的发明,拿别人的东西来创业,也比较危险。最后,如果创业的目的是赚钱,那最好不要去创业,创业也很难成功。

科学家,尤其是那些有原创发明的科学家,是最适合创业的。因为只有他们才最清楚自己发明的价值,才最容易把事情讲清楚。也最有信心,能力,和责任感把技术转化成产品。

创业型科学家比较善于发现需求,他们能够组织起一个团队去攻关,通过解决各种问题来满足市场需求。

不管在哪里创业,起步阶段都是最困难的:没有资金,没有团队,没有市场,没有经验。还有,起步阶段的资金来源,团队组成,市场准入等等都比较容易出问题,成为他人质疑的话题。有人说,国家拨发的科研经费出来的成果被科学家“占为己有”成为创业资本是不对的,不道德的。这个不是绝对的。有时,研发者自己不去创业反而是对国家投入的一个最大的浪费。

在美国,一般的大学院校里面的科学家的科研成果转化都有一个固定和公开的模式:科研人员产生的知识产权如果转化(给他人),学校拿收入的33%, 系部拿33%,研发人员个人拿33%。可是如果研发人员自己创业,情况就不同。因为所谓学校,系部,个人的分成,是指那些学校能够拿到的钱。公司不可能把所有的利益都给学校,一般学校拿到的也就5%以下的潜在利润。所以如果科学家参与创业,能够拿到的远远比留在学校里面拿到的多。

也没有必要羡慕公司的巨额利润,因为公司为了能够得到这么丰厚的回报,也要承担很多的风险,还常常需要投入巨资做再开发,临床验证,市场推广,生产,报批,售后服务等等。不能仅仅看到厂家得到的收入而不去看人家付出的劳动和投入。

拿我个人的情形来说:我在HudsonAlpha这个非盈利研究院研发出了新一代多重PCR技术,以该技术为核心成立了两个公司。公司集资以后先还给研究院一笔可观的现金,然后再给研究院一部分股份。这样就可以把知识产权“转化”出来进行进一步的商业化了。而这些转化的法律文献是预先就制定好了的,制度化了的,不是为我量身定做的,所以没有人能提出异议。

中国的问题是学校和科研院所没有固定的知识转化程序和法律文献,每个科学家想创业的时候不知道如何和“公家”通过透明,公开的模式去谈判。于是,老百姓就会看到模糊的“知识产权转移”,认为是科学家吞噬了公共财产。科学家也是模棱两可,先把事情做起来,怕太成功了学校不答应转化;不去做产业化吧,又太可惜。

所以,国家如果真的鼓励“产学研相结合推广创新”就应该制定一个切合实际的知识产权转让协议的范本,供地方院校拷贝修改。因为这样的知识产权转让协议搞不好官员们是有政治风险的。就象最早的“包产到户”协议一样,让多少人心惊胆颤?

好的知识产权转移协议,能让科学家理直气壮地去搞创业,让“红眼病”患者没有话说。

不能总是靠国家颁大奖来“鼓励”科学创新。一个好的,“松绑”的政策,往往能够释放很大的社会发展能量。这也是中国过去30年反复证明过的了。

编辑: zhongguox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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