蒋新正:对“雇枪手”撰写科技论文的一点思考

2012-06-18 09:13 来源:科学网 作者:蒋 新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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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几天,我的邮箱里突然出现了一个奇怪的邮件,名称是“论文”,打开一看却是“代写论文包发表”等内容,我不禁摇头:现在这社会真是啥都有,连科技论文都有卖的。昨天下午我更是接到了西安某技师学院一姓刘老师的电话,说愿与我合作,从写到发一条龙服务,让我一头雾水。

现在是网络的世界,网上各路高手云集,网络上可以说是要什么有什么,那么“雇枪手”撰写科技论文就不足为奇了。

一、“雇枪手”撰写科技论文的历史演变

现在我们通常把请人代写论文叫“雇枪手”撰写文章。过去请人代写的主要是领导层,主要体现在一些讲话稿,全部是秘书起草的,但刊登在报刊上却是领导的名字。还有一种是集体的研究成果,大家都没有署名,一些没文化但有经验的领导通常是将这些研究报告送到期刊编辑部发表,署名肯定自己是第一了。

现在的“雇枪手”撰写科技论文主要是一些高知层面的,有一些是从事行政工作或管理工作的写不出科技论文来,却又因为要评职称或考核的需要,临时抱“佛脚”让“枪手”给撰写科技论文,或者请亲戚朋友帮助撰写科技论文。

二、“雇枪手”撰写科技论文的真实目的

当下,“雇枪手”撰写科技论文的真实目的主要有:

一则是为了评职称,中国的职称评聘制度对论文的要求的确是挺害人的,搞的人鸡飞狗跳墙的,从而催生了发表费的与日俱增(有些单位把发表费作为主要经济来源和创收手段),进而导致了大量垃圾论文的涌现。

二则是为了升职务,现在提拨领导干部都是要政治上坚定,业务上精通的,所谓的“复合型人才”。 而从事管理工作领导们科技论文从何而来,“雇枪手”就顺应了时代的要求应运而生。不时从网上传出一些干部在公示期间有论文抄袭行为等等。

同时,还有一些人是为了“沽名钓誉”而为之。

三、“雇枪手”撰写科技论文出现的法律问题

“雇枪手”撰写科技论文主要的法律问题是抄袭他人的成果或学术观点。在几年前我们就发现了长春某大学的老师在《食品科学》杂志上发表了“几乎”是全文抄袭无锡某大学教授发表在《中国油脂》杂志上有关大豆蛋白的学术论文,说几乎是是因为除了文章的标题和前言部分稍有改动外,摘要、参考文献以及材料与方法、结果与讨论和结论部分几乎没有改动几个字,这种抄袭的论文我想必定出自“枪手”之手,任何一个读过几天书的“老师”,都不可能是这个抄法。

当然,“雇枪手”撰写科技论文出现问题后,也是谁署名谁负责任,这一点是谁也代替不了的。

有一句话:吃肉的同时小心骨头垫着牙!

四、“雇枪手”撰写科技论文的一点思考

2006年时,有一副高职称的女同志拿着两篇论文给我们投来,说是想让帮忙早点发表,她急着要评研究员,我让同事在网上查了一下,两篇几乎是从网上全文抄别人的论文,当我的同事把这个结果告诉我时,我婉转地把这个消息告诉她,她竟立即打电话怪罪起替她撰写科技论文的侄女来。

我当时就想,这种事情还好意思怪别人,有本事了自己动手写呀!

如果说“雇枪手”撰写科技论文是现时社会的一种时髦的作法,同时也说明了我们现在所处的时代是一个道德沦丧的社会,这不能不说是社会倒退的现象!

编辑: zhongguox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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