寂静的走廊里,一间间会议室大门紧闭。各会议室门口均设有手机存放处,与会专家入场前必须将手机存放在这里。英武的安保人员站立在走廊两侧,表情严肃,使这里的气氛显得格外庄重……这是科技日报记者6月7日在2012年国家科技奖励初评会现场看到的情景。
2012年国家科技奖目前已进入初评阶段。记者从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工作办公室(简称奖励办)6月7日举行的媒体见面会上获悉,与往年相比,今年的科技奖励工作得到进一步改进,主要体现在减少奖励数量,优化奖励结构;提高奖励质量,强化政策导向;完善工作程序,提高评审的科学性三大方面。
减量增质,强化政策导向
“根据专家和社会各界的建议,今年我们减少了科技进步奖的数量,受理项目的总数也随之减少,以此提高参选项目的质量。”奖励办副主任陈志敏介绍说。
今年奖励办共接收推荐单位推荐的1010个项目和22位人选,经严格形式审查、受理公示和网络咨询,共698个项目、22位人选进入初评。与往年相比,受理项目的总数明显减少,减幅达12%,其中科技进步奖减幅高达25.1%,而自然科学奖和技术发明奖受理项目数较往年则有所增加。
陈志敏表示,奖励办今年对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和科技进步奖推荐指标数和评审指标数进行严格控制,以此适当调整三大奖奖励结构,旨在鼓励推荐原创性成果和重大发明创造,使三大奖奖励结构进一步优化。
与此同时,在继续坚持质量第一原则的前提下,今年评审中将更加注重科研成果的首创性、独创性,代表性论文论著和自主知识产权的质量,技术指标的先进性以及学术界认可度和行业影响力。科技进步奖还要强调成果对战略性新兴产业和传统产业的技术支撑作用。“这些措施充分体现了国家科技奖励激励自主创新的政策导向。”陈志敏说。
此外,本次评奖再次重申宁缺勿滥原则。陈志敏说:“比如某领域有6个获奖名额,但只有4个项目符合条件,那么另外2个名额宁可废除,也绝不允许为了凑数而发生‘矮子里面挑长子’的现象。”
据了解,初评通过的项目,将提交评审委员会评审、奖励委员会审定、科技部审核,再报请国务院批准后产生2012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励获奖结果。
完善程序,让评审更科学
“今年的评审将严格执行三次公示制度。”陈志敏表示,项目推荐前,要在推荐单位及完成人所在单位内部进行推荐公示;受理后,在科技部和奖励办网站以及有关新闻媒体上发布公告,进行为期40天的受理公示,今年的公示内容中新增了技术发明奖、科技进步奖项目简介,科技进步奖还公布了每位完成人的创新点及其主要学术贡献;通过初评的项目还将进行20天的初评公示。
除公示制度外,本次评奖的工作程序还在多方面得到完善,使评审的科学性进一步加强。
据介绍,今年国家自然科学奖进行了小同行专家审读的试点,审读意见将作为确定初评答辩项目和后续评审的重要参考。陈志敏表示,该制度明显提高了评审专家与被评项目在学科专业上的一致性,既减轻了评委工作量,又增加了审读时间,完善了评审程序,充分发挥了小同行专家的学术评审作用,今后将在试点基础上逐步推广。
“前一阶段,我们共收到异议69件,目前均已按要求处理完毕并提交初评会议审查。”陈志敏说。他介绍,在异议处理程序方面,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委员会设立了科学技术奖励监督委员会(简称监督委员会),负责异议处理工作,并制定了明确的异议处理规则和规范的操作程序。对在公示期内收到的项目异议,均需报请监督委员会审核后按程序处理。在此后初评公示期收到的异议仍将报请监督委员会处理。
此外,国家科学技术奖的评审工作受到监督委员会的全程监督。记者获悉,对于推荐单位、评审专家及奖励办工作人员,进一步明确了其工作责任,强调了工作纪律,如发现违规行为将按规定严肃处理并录入信誉档案。奖励办工作人员除接受监督委员会监督外,还要接受纪检监察,如有违规违纪行为,将给予行政处分。与往年不同的是,今年中纪委有关部门领导和驻科技部监察局领导也到国家科学技术奖网络咨询和评审现场进行了监督检查。这些措施进一步提高了国家科技奖励工作的公正性和严肃性。
注重细节,采取多项管理新措施
据奖励办信息处处长黄灿宏介绍,今年的初评流程主要包括播放项目幻灯片、评委与项目主要完成人进行电话问答、评委打分、汇总评分结果并讨论评议、评委记名投票表决、撰写评审意见等环节。同时他强调,在投票环节中,一等奖项目得票数必须达到总票数的三分之二以上,二等奖得票则要超过半数;特等奖项目需从一等奖中选出,并经评委复议后再次投票,所得票数也必须达到三分之二以上。
为实现对评奖过程更加科学的管理,奖励办开展了大量细致入微的工作,并采取了多项新举措。
黄灿宏介绍,今年参与评审的专家名单是以电脑随机抽取的方式产生的,分为两个步骤。先是按照专业领域从信息库里随机选出一个大名单,数量为所需人数的两倍。经确认后,在评审开始前7天由电脑自动生成最终名单。据了解,除专门负责联络专家的工作人员外,其他人对此名单均不知晓。“这样做的好处是既能对专家名单保密,又使‘同行评议’得到保障。”
在评审期间,奖励办也对评审专家提出了明确的要求。“我们事先对专家开展了培训,要求他们保证评审的公正、独立,若与评审对象存在利害关系应主动回避,应全程参加评审以免影响打分,不得披露和擅自使用评审对象的技术秘密、不得泄露评审专家名单等。”黄灿宏说,“专家对此作出承诺后才能参与评审。”
此外他介绍,评审会场内也采取了一系列保密封闭措施。他表示,会场采取封闭管理方式,有专人站岗值勤,防止外界干扰;专家享有专人独立房间,且无法获得其他评审小组的名单;相关评审组工作人员的原手机号均需封存,由奖励办为其随机配发新的手机号;相关人员进入会议室前手机要放在门外的专用柜中,会场实施信号屏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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