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早晨已是第二次打开邮箱,检查是否有本科毕业学生交来的论文。突然,发现一封来自Elesvier某刊主编来信,很是诧异。因为刚刚给该刊审理过的一个熟人的文章,这是该论文的第二次审稿,第一次给了大修的机会。
信中说,“你的有关审稿意见已经收到,由于该文复制了以前发表论文的重要内容,我必须拒了它。(Due to significant sections of the paper being reproduced from previous publications, I must reject it.)为了给你指导,我把审稿意见附后。”
主编的意见比较客观,与审稿人的意见在措词上有较大的区别。
另一个审稿人的意见很致命,他似乎花了蛮多时间,也应该对稿件的研究内容很熟悉,指出“80%的理论背景是剽窃文献[1](作者本人的文献)(Approximately 80% of the Theory background is plagiarized from Reference 1)。对于发表的文字必须是原创的(Original)。同样的情况也在实验和讨论部分。稿件的多数仍然剽窃了其它注明参考了和未注明的文献,复制的句子或词组必须用双引号。”
我的第二次审稿意见是小修,指出了作者的一些低级错误和补充图片的问题。由于我没有看参考文献[1],刚刚核对了一下第二审稿人的意见,情况基本属实。只是如何区别复制和剽窃?欢迎大家讨论。
我在反思,我审稿的问题出现在哪里呢?刚刚比对了作者的返修稿件,发现第一稿是不明显存在以上审稿人提出的严重问题的。
问题出在:作者修改稿补充了试验理论原理,基本上复制自己以前发表的论文相关部分。这种现象在该作者以前的论文中也还不同程度的存在,因为试验方法是一样的,只是研究内容不一样。
另外,这篇稿件与我的研究领域有些相关性,应属于大同行,不属于小同行。以前没有了解他/她这方面的工作,但我比较相信作者不会出现所谓剽窃现象。
我的一次审稿也是朋友的稿件,该稿件内容单薄,只是对材料简单表征,达不到该期刊标准。我们只是大同行,碍于面子,没有拒绝稿件。那个稿件最后还是被拒,我从此再也没有收到该刊的任何审稿邀请。
上周我拒绝了国内某一级学报主编邀请,审理一篇有关铝合金***研究的稿件。看来这次做法应该是及时和明智的。尽管铝合金与镁合金有些相似性,做为镁合金方面的专家还是不审铝合金稿件为好。否则,很有可能,费力不讨好。
此次事情,给我教训是:
(1)非小同行的稿件不审;
(2)熟人朋友的稿件也不要放松,坚持原则,一视同仁。
(3)审稿要认真,学术名节很重要。
(4)参考前人的工作,包括自己的工作,注意合理引用,但不要照抄不误,更不要剽窃,否则后果很严重!
Definition of PLAGIARIZE
transitive verb
: to steal and pass off (the ideas or words of another) as one's own : use (another's production) without crediting the source
intransitive verb
: to commit literary theft : present as new and original an idea or product derived from an existing source
Definition of DUPLICATE
1: consisting of or existing in two corresponding or identical parts or examples
2: being the same as anoth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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