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委与香港研究资助局联合资助初评结果公布

2012-04-06 23:28 来源: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 作者:王 逸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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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与香港研究资助局2012年度联合科研基金共收到各学科领域有效的项目申请简表192份。经过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和香港研究资助局的初步评审,最终有48份申请(名单附后)同时通过双方初评,进入下一阶段的评审。特此公告。

请本次初评中获得通过的项目申请人在近期注意收取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寄送的通知,并与各自所属单位科研处联系,请科研处为您分配登录ISIS申报系统所需的用户名和密码,在线填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际(地区)合作交流项目申请书》。请注意:按照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的现行规定,本项基金纳入限项范围。即:具有高级职称的申请人执行、申请、参与的国家科学基金课题总计不得超过三项;且在同一时期内,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基金课题限申请一项。具体填报步骤如下:

中方申请人使用自己的用户名和密码登录自然科学基金委项目申报系统http://isis.nsfc.gov.cn后,点击“项目申请”进入申请界面;

点击“新增项目申请”,进入项目类别选择界面,点击“国际(地区)合作与交流项目”左侧“+”号或者右侧“展开”钮;

展开此类项目下拉菜单,再点击“合作研究(组织间协议项目)”右侧的“填写申请”,进入选择“合作协议”界面,请在下拉菜单中选择“NSFC-RGC项目(中国香港)”,同时输入主持过或者正在主持的三年期以上的基金项目批准号,通过资格认证后即进入具体申请书填写界面;

申请书填写完成后,点击“提交”按钮确认提交成功后,再打印一份纸质申请书;

所打印的纸质申请书,交由所属单位科研处盖章后,连同港方合作者的申请书复印件以及合作双方签订的合作协议复印件一起发给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港澳台事务办公室。请注意填写内容的准确性。

申请填报截止日期为2012年5月11日24:00,纸质版申请书及附件寄至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港澳台事务办公室,日期以邮戳为准。

附件:2012NSFC-RGC初评通过名单

编辑: zhongguox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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