候选院士的“沦陷”

2012-02-24 14:13 来源:中国新闻周刊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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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多拉盒子

尽管近几年,中国国务院各部委对科研经费的使用管理越来越严,但仍有不少漏洞。中科院理论物理研究所研究员李淼甚至调侃说,近几年有一些部委的经费申请,使用到最后基本是要被扒一层皮。以虚假发票为手段“骗取”科研经费的现象并不罕见。

赵福伟律师告诉《中国新闻周刊》,在接手段振豪的案子之后,他曾经接到一位自称为中科院离休干部的电话,此人希望赵福伟能够为段振豪作无罪辩护,一方面因段振豪的学术能力属国内一流;另一方面,在科学界类似段振豪以虚报发票的名义挪用科研经费的人大有人在。

也许这位离休干部的话略显夸张,但海淀区检察院反贪局副局长罗猛在接受《中国新闻周刊》采访时坦称,因海淀区是科研院校集中之地,该院近年来已办理多起涉及科研经费腐败的案件,其中不乏科研人员因为经费腐败而“栽跟头”。

罗猛说:“比较常见的科研经费贪腐手段就是通过虚假发票,虚报冒领人员劳务费等。”在罗猛看来,造成这些问题的一个主要原因是经费使用监管不力,监督流于形式。

据《中国新闻周刊》了解,各科研单位及高校对科研经费的使用都有具体规章制度。例如中科院地质与地球物理研究所财务内部控制制度中明确要求“严格经费使用的财务审核手续,审核需遵循以下规定:1.经费使用借款报销审批手续需符合《关于经费使用的报批及管理规定》的各项要求。2.按各项专项经费预算内容审核专项经费使用,禁止赤字及超预算范围使用专项经费。3.禁止使用无效发票报销。4.非正常情况的经费开支,需有主管财务所长签字。”

知情人士透露,虽然单位有种种财务规定,但监管乏力,“硕鼠们”仍然有着可利用的漏洞。

例如科研经费的发票报销过程中,财务程序需要耗费很多时间和精力,很多课题项目负责人很少亲自报销,通常由学生代劳,而导师则主要是签字审核。一位帮导师报销的研究生在文章中写道:“每次给boss报销,我就异常躁动。国家给的科研经费全吃了玩了????报销几次才发现报销也是门技术活,上有政策下有对策。”

这样的现象在段振豪的案中得到印证,赵福伟介绍,段振豪智商极高,但法律和财务常识绝对是弱项,“他几乎没有进过单位财务的门,报销通常都是秘书代劳的”。而财务处“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的态度,使得有些账目不清不楚。

美国密西根大学教授张有学曾作为***在中国做过研究,他感觉“国内的经费管理有些乱”,他在文章中说,有一次付给秘书的劳务费,秘书用另外一个名字领走了。他发现后专门找到财务处,财务处却说没关系。还有一次,原本合理的科研开支却由于种种原因没法报,秘书就说她来帮忙找些发票来报。

除课题负责人打经费的主意之外,不少科研项目之外的人也把手伸向了科研经费这棵“摇钱树”。据罗猛介绍,海淀区检察院曾调查过一起部属高校财务人员贪污案件,北京某大学化学学院会计王琳(化名),利用为院内教授管理科研经费的便利,伪造他人印章和签名,利用假发票报销,以“蚂蚁搬家”的形式, 9年的时间里骗取科研经费106笔,共计97万元。

罗猛说,王琳的犯罪手法相当拙劣,她伪造的印章与真实印章有明显的差异,然而在财务审核中,竟然历时9年都不曾发现。

体制积弊待解

“如果仅仅是个案,那么是个人的问题,但如果问题普遍那一定是制度设计出了问题。”长期研究中国科学体制的中科院院士王久(化名)用手指敲着桌面严肃地说。如果制度设计合理,完全可以通过制度来压缩腐败滋生的空间。

王久称,中国一直在提科技体制改革,从1978 年至今可以划分为四个阶段:1978年国家科技战略会议启动,首次将公共研究机构剥离出研究实体并实现企业化,同时利用改革的宽松环境在研究部门与产业间搭建桥梁;第二阶段是随着经济改革自农村进入城市,1985年中国政府减少了对公共机构应用研究的制度资助,增加了公共研发基金中的竞争因素和市场机制,广受称赞的中国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即在1986年成立。

第三阶段是1995年,中国政府推出“科教兴国战略”。希望强化企业创新能力及公共研究成果的商业转化,“构建以企业为中心的科技创新体系”。中国一方面实施国家研发资助计划,一方面加强公共科研机构的改革力度,包括中国科学院知识创新工程。

2003年以后,中国政府出台了《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提出“高科技人才是提高自主创新能力的关键所在”,要“加快培养一批具有世界前沿水平的高级专家”。

与此同时,中国一直在持续大幅度提高科研投入。科技部部长万钢在2010年中国科协年会特邀报告会上披露,中国科技经费节节攀升,中央财政科技投入保持年均20%以上的增长,“中国科技基本走出了经费短缺的时代”。

但在王久看来,虽然国家提出“重视人才”的规划纲要,但科学体制改革的核心——科研经费的分配制度仍然没变。“科研经费越来越多,但还是原先的体系在分配, 1990 年代,一年十几万元的经费就很多了,现在某些人手上动辄几千万甚至上亿的科研经费,分配管理与监督不变,经费增加反而给部分人员的腐败创造了优渥的条件。”

王久所指的科研经费分配分为宏观和微观两方面,在微观分配中即指科研经费中人员劳务费。目前,中国科研经费的申请预算通常包括:国际合作费、专家咨询费、劳务费、材料费、化验加工费、会议费、设备费等方面。然而根据有关规定,项目的劳务费只能支付给课题成员中没有工资性收入的相关人员(如在校研究生)和临时聘用人员,而作为学校教师或者课题负责人,无权从科研经费中领取劳务费。其中劳务费被严格规定在10%~15%之间。即便是国家最高科技奖的500万奖金中,也只有10%属个人所有,其余的450万元要定向用于科研经费。

美国大学的科研经费分配则与中国恰恰相反。

美国密西根大学教授张有学曾撰文介绍美国教授申请科研经费的情况,在美国,一名教授申请到的科研经费中通常有50%作为人员劳务费,开会、野外、分析、实验用品等仅占科研经费的15%,另外35%的管理费则由学校和政府另行协商支付。这样的经费分配原则,一方面使得课题教授能够安心的生活和科研,同时也无法对有限甚至相对紧张的实验经费开动脑筋。

王久院士说,中国的科研经费大多数都投到“物”上面去。近年来,中国的科研设备已大大改善,但一级教授的基本工资仍然平均只有3000余元人民币。“人”“物”经费失衡,很多人就把心思用到了挪用上去。

在王久看来,出现这样反差的关键一方面是中国“重设备、轻人力”的思想,在巨额的科研经费面前,人性贪婪的一面自然会被激发出来。更重要的是科学体制改革缺乏上层设计和改革的决心,结果使得改革成本最小的科学领域也形成了部门利益集团越来越大的困局。

尽管科学体制的改革缺乏顶层设计,部分单位与高校仍然在不断尝试小范围内调整。据《中国新闻周刊》了解,从2005年1月开始,清华大学开始试行美国大学普遍采用的“终身教授”预备制。科技部等部委也于近日也下发《关于调整国家科技计划和公益性行业科研专项经费管理办法若干规定的通知》,提出了“绩效支出”,指出“应当在对科研工作进行绩效考核的基础上,结合科研人员实绩,由所在单位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统筹安排”。

(应采访对象要求,部分采访对象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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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唐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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