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夷山:期刊编辑部的“强制引用”

2012-02-23 15:17 来源:科学网 作者:武夷山
字体大小
- | +

前不久,比利时情报学家鲁索向我们推荐了2012年2月3日出版的《科学》周刊上的文章,Coercive Citation in Academic Publishing(学术出版中的强制引用),两位作者是美国阿拉巴马大学企业管理学院的。值得一提的是,作者用脚注表明:两人对文章的贡献相等。

“强制引用”指的是:编辑部或软或硬地明示或暗示投稿人,你若不多引用几篇本刊的论文,你的稿子就不一定被录用。

两位作者向经济学、社会学、心理学和工商管理学的大量研究人员发放了问卷,回收了6672份,还对这些学科的832种期刊进行了数据分析。

问卷表明,832种期刊中,175种有强制作者引用本刊的行为,其中最恶劣的一种期刊,被49位问卷填写者提名。应答者共有45,955篇论文被接受,平均每种期刊发表了他们的55.2篇文章。换句话说,49位提名的那个期刊,大概向多数投稿者发出了强制引用“指令”。

问卷填写者中,86%认为强制行为是不当行为,81%认为这样做使期刊跌份,64%的人说以后不给这样的期刊投稿了,但仍有57%的人说,在给发出强制指令的编辑部投稿时,他们会增加几篇凑数的参考文献。

问卷调查还发现,工商管理学研究人员对强制引用的反感程度,不如经济学和社会学。资深研究人员更可能抵制这种无理要求,年轻人则不敢。另外,有见怪不怪的趋势,即在频繁出现强制引用的学科,人们视其为不当行为的程度要轻一些。

作者提出的四个假定,都通过了统计检验:

1.编辑部的方针是柿子捡软的捏,主要对年轻人提出强制引用要求。

2.编辑部对于合著人数较少的稿子,更可能提出强制引用要求,因为对付很多人总归不好办。(博主:看来,随便挂名之不当行为也可能对强制引用之不当行为起到抑制作用,黑吃黑,哈哈!)

3.本专业的其他期刊这么干,我也这么干。

4.商业出版社这么干的,比大学办的期刊这么干的要普遍。

编辑: zhongguoxing

版权声明

本网站所有注明“来源:丁香园”的文字、图片和音视频资料,版权均属于丁香园所有,非经授权,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不得转载,授权转载时须注明“来源:丁香园”。本网所有转载文章系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且明确注明来源和作者,不希望被转载的媒体或个人可与我们联系,我们将立即进行删除处理。同时转载内容不代表本站立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