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主赵丽莹新发表博文《审稿人应注意遵守保密原则》批评我在审稿中“为了加速,先让学生看看,让他们在批判中学习,发现重点,然后一定自己再看一遍,作出判断”。她的批评是有来头的,根据是《科研诚信(第3版)负责任的科研行为教程与案例》,赵博主特别注明,作者是美国人(美FRANCIS L.MACRINA),美国的标准,相当于最高指示。赵博主说,那本书中强调,审稿人应遵守保密原则,在未得到编辑明确同意的情况下,审稿人绝不能在评审过程中寻求同事的帮助。赵博主解释:“我想这样要求的目的是防止文章内容泄露,是为了尊重作者。”我没有看到这本书,我不知道原文是怎样的。但是我认为,赵博主是对科研诚信的机械理解,更严重的是,作者的这个“想”是对世界缺少基本的信任,是一种道德缺失。
首先说一说赵博主的机械性。我们知道,在研究工作中,研究生不等价于“同事”。因为,教师与研究生是在研究同一课题的,他们共同构成一个科研主体,一个科研共同体。因此,如果审稿人自己正在研究的问题不审,当然就包括不让研究生助手审他/她在研究的问题。进一步说,研究生不完全等同于“同事”还在于教师对研究生的学术行为是有控制能力的,因此教师让研究生助手一起参加是一个主题的行为过程,而不是委托别人,而是一个主体工作的合理构成。这里有一个恰当的对照。评审一篇文章,审稿人是决策人。治理一个国家,总统是决策人。总统作出有个决策,无论它是保密的还是不保密的,一定要与自己的助手商量,以免发生错误,同理,审稿人作出有个决策,为了避免错误,也在必要时与助手商量,不然他是不负责任的。事实上,如果教师对学生要防范到不让他了解自己的学术工作,这个教师也侮辱了学生。
赵博主认为让学生审稿就意味着“内容泄露”,是“不尊重作者”。那么编辑委托审稿人也存在“内容泄露”,“不尊重作者”的问题。如果编辑为了防止“内容泄露”,“不尊重作者”,那么编辑只有自己审稿,这能够保障学术质量吗?编辑既然能够信任审稿人,审稿人也就可以信任自己的科研助手。换个角度,如果编辑认为审稿人让学术看到是内容泄密,那么作者投稿给编辑也存在“内容泄密”。但是,作者投稿了,因为他对编辑有基本信任。由此可见,学术过程需要一个基本信任。赵博主还举例说有学生盗用的情况,其实审稿人也出现过盗用,可能比学生多,难道就不要审稿人了吗?编辑本人也可能把内容让自己亲人知道,是不是对编辑也要处处防范。所以,关键是提高审稿人的自我道德约束。
其次,赵博主进一步提出禁止“与同事共同审稿(除非必须),以便在审稿工作中得到额外帮助”,这是有害科研的。一个优秀的论文,往往是创新的。创新的成果,可能一个审稿人不完全懂,为了保障审稿的正确性,他求助别人,应用共同的知识来判断论文的正确性是必要的。中国的许多审稿问题,外国人好像也有,是审稿人不完全懂,结果为了自己的面子,不懂装懂,以“老子包打天下”的风格处理文章,导致审稿错误,在中国,许多优秀的创新的论文就因此被毙了。赵博主自己说“在未得到编辑明确同意的情况下,审稿人绝不能在评审过程中寻求同事的帮助”这就意味着评审人寻求帮助在一定条件下允许的,实际上有时也是必要的。为了“保密”而导致错误的审稿结果,是削足适履,是与科学背道而驰的。
再次,也是最为严重的问题,我们社会的问题:赵博主的观点是一种道德缺失。
赵博主反对助手参与的理由是“世间的罪恶”来源于道德缺失和缺乏智慧,虽然不知道如何消除道德缺失和不道德行为,但是总可以多加小心,防患于未然。”其立论就是对人的基本不信任,因为“学术助手”一看,就会“患”,就会酿成“世间的罪恶”。这是一种真正的善良道德缺失,是一种对世界敌视的观念。
在中国,长期以来在按利益集团行动特别是阶级斗争观念下,所犯“世间的罪恶”往往是来自对他人的基本不信任,是不必要的防患于未然。慈禧太后,镇压康有为维新党人,对中华民族犯了罪,就是她对“康党”的基本不信任,而后来的事实是康有为成为了铁杆保皇派。1956年,周恩来、陈毅说知识分子是工人阶级一部分,可是刘、陆不同意,于是有了1957年,对知识分子善意的批评的基本不信任,错划了55万“右派”,他们的***遭到了侵犯。接着,万马齐喑,导致了1958年一言堂“放高产卫星”,“做党的驯服工具”,让大跃进饿死2000万人。1959年彭德怀、张闻天看不下去了,成为“里通外国的反党集团”,1966年刘、陆被请君入瓮。这个过程中,流动着多少世间罪恶。而罪恶的借口是对修正主义的防患于未然,“反修防修”,——在防患于未然的旗帜下犯罪。
对世界缺少基本信任,什么事情都强调保密,实际上是愚蠢的自我囚禁。最近广东省开人大,就有一个什么人民代表提议对“贪腐事件”要保密,其出发点就是对人民的不信任。这件事业说明为什么会发生广东的小悦悦事件。小悦悦的死,不是人们互相之间缺乏基本信任的结果吗?谁都怕被赖上自己。赵博主强调道德,我想,更多信任世人是人类道德的出发点。人类所以能够组成一个社会,就是人类有一种互相信任的要求,这是一种进化选择,因此对人有基本信任,也就是人类的基本伦理,即道德基点。学术期刊编辑也是人,需要接受这种伦理的进化选择。
看赵博主的其他博文,她似乎是一个编辑。赵博主的此文和其他文章如《学位论文网络出版后又拆分出文章是否应在期刊发表?》、《 抑制不端文章刊发》等,反映了对作者的处处设防,表现一种编辑的道德缺失,一种“霸道”。请容我论文批评。
中国学术期刊的编辑道德,看来是需要认真讨论的时候了!
版权声明
本网站所有注明“来源:丁香园”的文字、图片和音视频资料,版权均属于丁香园所有,非经授权,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不得转载,授权转载时须注明“来源:丁香园”。本网所有转载文章系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且明确注明来源和作者,不希望被转载的媒体或个人可与我们联系,我们将立即进行删除处理。同时转载内容不代表本站立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