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委与荷兰科学研究组织合作项目指南发布

2012-01-28 13:20 来源:科学网 作者:徐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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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推动中荷两国科学家开展实质性合作研究,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NSFC)与荷兰科学研究组织(NWO)双边合作协议,2012年双方将共同资助合作研究项目。

一、项目说明

1、资助项目数:最多8个项目;

2、项目执行期:2013年1月1日至2015/2016年12月31日,申请人在每年年末应提交项目进展报告,项目执行结束后应提交结题报告;

3、资助强度:中方资助强度为每项不超过80万元人民币,包括研究经费和国际合作交流费用;

4、资助领域及中方申请代码:The Application of Operations Research in Urban Transport,具体领域详见附件1。申请代码:G0103,未按要求填写指定申请代码的申请书将不予受理。

5、评审指标:合作项目的科学水平、创新性和研究计划的可行性,双方合作的互补性和必要性等。

二、申请资格

1、中方申请人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应是正在承担或承担过3年期以上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负责人;

2、合作双方有良好的合作基础;

3、荷方合作者应按照NWO的要求向NWO提交申请。

三、限项规定

本项目属于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须遵循以下限项规定:

1、申请人(不含参与者)同年只能申请1项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

2、本项目计入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的人员申请(包括申请人和主要参与者)和承担(包括负责人和主要参与者)项目总数限3项的范围;

3、更多关于限项规定的详细说明,请见《2012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

四、申请指南

1、中方申请人须登录ISIS科学基金网络系统(http://isis.nsfc.gov.cn),在线填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申请书》(以下简称“中文申请书”)。具体步骤是:选择“项目负责人”用户组登录系统,进入后点击“项目申请”进入申请界面;点击“新增项目申请”按钮进入项目类别选择界面;点击“国际(地区)合作与交流项目”左侧+号或者右侧“展开”按钮,展开下拉菜单;点击 “合作研究(组织间协议项目)”右侧的“填写申请”,进入选择“合作协议”界面,在下拉菜单中选择“NSFC-NWO项目(中荷)”,然后按系统要求输入要依托的基金项目批准号后即进入具体申请书填写界面。未按要求填写指定申请代码的申请书将不予受理。

2、申请人除了填写提交中文申请书以外,须以附件的形式上传英文附件“Joint Research Projects of NSFC-NWO 2012”(见附件2)

3、以上全部材料在线填写和上传确认无误后,点击提交,并将系统自动生成的PDF文件打印。电子版申请书须经所在单位科研处确认提交,纸质申请书(含附件)经单位盖章确认后,于2012年4月25日前(以邮戳为准)邮寄至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国际合作局西欧处(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双清路83号,邮编:100085)。

注:请申请人严格遵照本项目指南的各项要求填报申请,不符合上述要求的申请无法进入审批程序,视为无效申请。

五、公布结果时间

评审结果将于2012年11月左右网上公布。

六、项目联系人

联系人:徐进 范英杰
电 话:010 62325351 010 62325309
Email: xujin@nsfc.gov.cn fanyj@nsfc.gov.cn

NWO联系人:
Mr Henk Waaijers
电 话:+31 (0)70 3490913
Email:h.waaijers@nwo.nl
Mr Lex Zandee
电 话:+31 (0)70 3440660
Email:l.zandee@nwo.nl
Mr Berry Bonenkamp
电 话: +31 (0)70 3494416
Email:b.bonenkamp@nwo.nl
附件1:具体领域
附件2:英文申请书

编辑: zhongguox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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