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群燕:科技基金申请书的基本要求之科研规范

2011-12-30 19:42 来源:丁香园 作者:binpd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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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科技基金申请书的主要内容是针对科学研究项目的选题和设计而展开的,因此对科技基金申请书的基本要求之二就是其主要内容要体现科学研究规范的基本要求。

科学研究规范是从很多的科学实践活动中抽象出来又在实践中得到证明是行之有效的一种规律性的东西,它使科学研究在一定程度上实现程序化、规范化和最优化,为纷繁复杂的科学研究提供一条正确的路径。

现代科学研究的基本规范主要包括科学研究的理论建构规范、科学实践的操作技术规范和科学研究的行为道德规范。

科学研究的目的是为了获得科学知识。科学知识必须用科学语言描述,它既包括科学实践所提供的关于经验事实的陈述性知识,又包括以概念、定律、定理来表述的判断性知识或反映过程必然性的程序性知识,以及提示对象本质和原因、表现于假说和学说的解释性知识。因此,科学知识并不是对经验事实的简单汇集或描述,而是利用特有的理性思维方法对事实的本质、普遍性、一般性和规律性的认识,是一个由概念、定律、定理、学说等知识单元构成的有条理的自洽的知识体系,是通过科学思维形成的系统的科学理论体系[1]。因此,科学研究的理论建构既包括运用问题之解的初始假说去做出科学解释与科学预测,进而形成系统的假说理论体系,又包括运用一系列可行的思维方法与合理性原则形成逻辑严密的系统化的科学理论。科学研究的理论建构规范要求科学假说或科学理论的构造必须遵循一定的原则[1-3]:

首先是可检验性原则,即科学理论在内容上具有客观真理性,与经验事实相一致的原则,这是科学理论成立的基本保证。

第二是逻辑系统性原则,即科学理论必须概念明确、判断恰当、推理正确、论证严密,即合乎逻辑规范和要求。逻辑上无矛盾性原则,逻辑上自洽、体系严密是任何科学理论的基本特征,也是科学理论建构的最基本要求;此外,科学理论要有逻辑系统性,即理论不是各个孤立的概念、原理、定律的简单堆砌,而是根据客观物质世界的规律性而组成的内在联系的知识体系。

第三是全面性原则,即科学理论必须能对一定范围内的所有相关事实材料做出充分的、令人信服的解释。不仅能解释已知现象,还能预见未知现象。第四是简单性原则,即一个理论体系应该具有高度的统一性和逻辑结构上的简明和谐、形态完美,因此要最大限度地减少科学理论中的逻辑元素,以尽可能少的、包涵检验蕴涵的假说或理论来解释一定领域内所有的已知事实。

科学实践(包括科学观察、科学实验、科学调查等)是科学研究的主要途径和方式。科学实践的操作技术规范要求科学实践的内容要以已有理论框架为前提,科学实践的手段要依赖理论的产物——科学仪器;科学实践的数据和结果要用科学语言描述;科学研究对象和材料的选定、科学实践过程的构思和设计、对实践结果的分析和处理等多个环节,都要在理论的指导下进行[1];科学实践必须基于可以重复的程序和物质性手段(如科学仪器),以提供可以共同认定的经验事实。科学实践的操作技术规范突出强调其操作和观察要尽可能客观化、技术化、社会化,从而使科学实践能够成为在不同的意见纷争中寻求尽可能摆脱主观立场的中立见解的重要途径,使经验事实成为有效的讨论的共同基础。

现代科学研究作为一种职业化的社会劳动,具有不同于其他社会实践活动的制度规范或精神特质。因此它要求科研人员不仅要遵守普遍的社会规范,还要遵守科学家同行特有的行为道德规范。概括起来,科学研究的行为道德规范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4]:①诚信:忠实地提供信息,实事求是,言而有信;②精确:细心地设计和进行科学实践,准确无误地记录和报告结果;③客观:尊重客观事实,避免主观和偏见;④高效:珍惜资源,力戒浪费,对社会和公众负责。其中,诚信是其核心,它要求科研人员致力于学术诚实及对自己的行为负责,并有一系列体现负责的科研行为的处事惯例:如研究工作选题立项、执行以及报告方面的学术诚实;研究项目申请及研究成果报告中对自己贡献表述的准确性;保护研究工作中涉及的人体对象;善待研究工作中涉及的实验动物等等。

科学研究的规范是慢慢被发现的,为大多数科学家所接受,并且形成了以这些规范来从事科学研究的科学共同体,这些规范成为科学家之间坦率并明确地交流意见的基础,也成为在有共同兴趣的特定领域内有效地反驳别人的根据。虽然科学家研究的对象可以是千差万别的,科学知识的内容可以是千差万别的,科学研究的发展可以是日新月异的,但科学家们建立科学理论、从事科学实践的基本原则却是共同的[5]。科学研究就是不断地把科学实践转化为理论、把科学理论转化为科学技术的求实的创造和进步的过程。科学研究的成功取决于科学研究规范的自校正特征,即任何正确的科学理论都必定有可以检验它的科学实践的方式,任何正确的科学实践结果也都必定可以重复。

参考文献

[1] 刘文霞, 宋琳, 主编. 科学技术元论[M]. 北京: 知识产权出版社, 2006.

[2] 眭平. 科学创造的横向研究[M]. 北京: 科学出版社, 2007.

[3] 刘大椿, 主编. 自然辩证法概论[M]. 北京: 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2004.

[4] 美国科学院, 美国科学三院国家科研委员会. 科研道德倡导负责行为[M]. 苗德岁, 译. 北京: 北京大学出版社, 2007.

[5] 刘青峰. 让科学的光芒照亮自己——近代科学为什么没有在中国产生[M]. 北京: 新星出版社, 2006.

文字来源:吕群燕. 科技基金申请书的基本要求: 科研规范. 科技导报, 2009, 27(9): 112

编辑: zhongguox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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