迟来的科学表白

2015-05-22 09:53 来源:丁香园 作者:丁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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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得国家经费资助研究项目的论文应免费向科学家开放,这是国际通行的做法。但在过去很多年,获得我国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的项目,无论是发表在国外还是国内,都被出版社贩卖给各个数据库进行针对科研机构和个人的再次销售(OA 杂志除外)。

于是,出现了一个奇怪的现象,研究者本身是体制内人,拿着国家的工资(纳税人的钱)进行职务内创作,其创作还得到国家科研经费(纳税人的钱)的支持,并通过国家资助发表。然而,论文研究成果却被拿去贩卖,而花大价钱(还是纳税人的钱)购买者恰恰又是这些研究者本人或其所在的机构。

著名博客阮一峰曾经这样评论,「论文不是消费品,而是知识;消费品越用越少,知识越用越多。知识的自由传播是造福全人类的事情,限制论文流通是以牺牲人类福利为代价的,换来的只是一些垄断机构的利润。废除论文版权,不会抑制创新,只会推动创新。」

论文与小说的知识产权存在巨大的差异,这种差异差不多就是「知识霸权」与「知识产权」的差距。

所幸,这样的情况正在发生改变。就在被求爱表白刷屏的 5 月 20 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发布《关于受资助项目科研论文实行开放获取的政策声明》及其实施细则。

这个声明和细则就像迟来的科学表白,让研究人员和研究成果自由恋爱,放心「链接」。

近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在其官网发布了《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关于受资助项目科研论文实行开放获取的政策声明》。声明指出,受资助项目所发表的科研论文是全社会的知识资源,其在全社会的开放获取,将促进知识传播利用,让知识普惠社会发展。

自本政策发布之日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全部或部分资助的科研项目投稿并在学术期刊上发表研究论文的作者应在论文发表时,将同行评议后录用的最终审定稿,存储到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的知识库,不晚于发表后 12 个月开放获取。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相关部门同时制定了《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基础研究知识库开放获取政策实施细则》(下简称《细则》),建立开放获取知识库,按照国际通用规范,支持公众通过网络检索开放获取内容。

《细则》指出,对于元数据或全文的使用,允许用户为个人学习、研究或者欣赏,免费获取和使用研究论文元数据或全文;用户在使用研究论文元数据或全文时必须给出原始元数据记录,或作者、标题、详细书目信息,原始页面的超链接或 OAI 标示符。第三方在超出许可条件下使用作品,需得到著作权人的许可。

《细则》中还有一条重要的提示:基础研究知识库”收集“自然科学基金会开放获取政策”发布之日后由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全部或部分资助的科研项目的研究论文,同时回溯该政策发布之前由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全部或部分资助的科研项目的研究论文。收集和回溯的研究论文由“基础研究知识库”存储和管理,并向社会公众提供开放获取服务。

也就是说,该政策指导的效力不仅仅限于政策公布以后的研究论文,而是会向前回溯,涵盖历史研究论文。

链接: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关于受资助项目科研论文实行开放获取的政策声明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基础研究知识库开放获取政策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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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杨婧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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